唐初,黄县属东莱郡,后改属登州(治所牟平)。宋、金、元、明、清,黄县均属登州。民国三年(1914年)黄县隶属胶东道(道治烟台)。民国十六年(1928年)废道,黄县直属山东省。抗日民主政府时,黄县隶属山东省北海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黄县属山东省莱阳专署。1958年10月莱阳专署改为烟台专署,黄县属之。同年11月蓬莱县、黄县、长岛县并为蓬莱县,属烟台专署。1962年1月黄县复还原治,仍属烟台专署。
1983年11月,属烟台市。1986年9月23日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因原黄县有龙口镇而得名。注:尽管批文是市政府驻地为龙口镇,实际上没有迁移),由烟台市代管。
传教士在黄县-1893
1880年.黄县最早男基督教徒
黄县城–30年代
黄县城–40年代
1983年诸由水泥厂立窑点火
大养其猪-70年代
大丰收-70年代
草编艺品-70年代
表决心–70年代
海防巡逻-70年代
飞鱼果树剪刀-80年代
黄县羊毛衫厂80年代
黄县化肥厂-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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