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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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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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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国变法中,最成功的一次是商鞅变法。

秦国本来在当时的各大国中是最落后的。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一带。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人民生活贫困。《汉书·刑法志》这样描述秦国:“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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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在各国变法中的时间排序也是比较靠后的。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抄袭者。我们对比一下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许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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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著名的“徙木立信”吧,就跟吴起“车辕立信”的典故一样。商鞅效法吴起,在秦国都城的南门前也立了一根木柱,并承诺谁要是把木桩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由此拉开了他的改革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毫不掩饰的简单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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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国变法也几乎如出一辙。比如,商鞅的一个最重要的举措是把全国土地重新划分成31个县,建立了中央集权,这种郡县制改革是楚国首先实行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不过是吴起变法的升级版和扩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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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在战国诸国中,只有秦国的变法取得了彻底的成功,这正是因为秦国的落后。

法家是作为周代礼乐文化的反叛者出现的。礼乐文化追求的是典雅、宽容、仁爱、稳定,这种文化性格适合和平年代,在生死存亡的战争年代就显得刻板、迟钝和颟顸。相比之下,法家文化直接、痛快、高效。法家推崇制度理性,要用制度而不是道德来解决问题,这个思路应该说比儒家更为高明。法家改革者打破一切条条框框的勇气,不避锋芒、敢为人先的魄力和摧陷廓清、翻天覆地的气势,确实也让人感觉振奋。

吕思勉说:“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

然而法家文化是有严重缺陷的,它精于算计而不择手段,虽然高效但是残忍。

主导楚国变法的名将吴起在政治上的崛起,就是通过著名的“杀妻求将”来达成的。因此法家提倡的是一种赤裸裸的功利主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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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齐人攻鲁,鲁欲将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吴起于是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也。鲁卒以为将。将而攻齐,大破之。”

法家学派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它的思考完全围绕着“君主利益”这个圆心,而不顾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因此法家变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把民众当成君主的工具,通过严刑峻法,把百姓都变成亦兵亦农的战士,把国家改造成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

商鞅说,治国之要诀是“弱民”和“胜民”。也就是压制、打击民众,削弱民众的力量。为什么呢?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商鞅在《算地》中说: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有手艺的人靠手艺致富,做生意的人靠经商发财,这样他们都有所依靠,不把官府当回事,国家就不好管理,只有先让他们穷下来,贱下来,弱下来,他们才会尊重权力,把官员当回事,“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商鞅在《赏刑》篇中说: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破),锐者挫。……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

要消灭民众中那些知识面广的、聪明的、有信义讲廉耻的、有礼乐修养的、喜欢结党的、追求名誉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让他们获得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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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治国首先要让百姓穷下来,失去生存的基础,让他们乖乖地听从权力的指挥,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所以“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商君书·去强》。治国的人如果能随便让穷人富起来,富人穷下来,那么证明这个国家有力量,有力量的国家才能称王。

为了弱民,《商君书·去强》提出要“以奸民治”: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用有良心的人去治理奸恶之徒,这个国家必乱。用奸恶之人去压制那些有良心的人,国家才能强。

因此,法家文化完全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一提起性恶论者,大家都会想到霍布斯。因为霍布斯有一句名言:“人对于人是狼。”然而在人类文化史上将人性恶推到极致的,正是法家。

韩非子说“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意思是你不要相信任何人,连你的老婆孩子都是在成天算计你。

这才是彻底的性恶论者。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百姓自私自利而且愚蠢,所以最高统治者不能相信任何人,只相信三样东西:法、术、势。“以法刑人,以势压人,以术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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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就是指严刑峻法,严酷地对待百姓,运用好赏罚这个利益杠杆。所谓“术”,就是权术。所谓势,就是严刑峻法造成的一种威势,一种恐怖气氛。这样就可调动起所有社会资源,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这样的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反差太大了,在有着礼乐文明基础的其他国家很难彻底推行。这就是法家理论在其他国家都遇到了重重阻碍,变法都进行得不彻底的主要原因。

但是秦国的民族性却与法家文化一拍即合。这一点古人早已指明,《淮南子·要略》谓“秦国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趋利。……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秦国的风气是贪婪、狠猛、残暴,所以才出现了商鞅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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