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规定:
1,军人有唱曲的,割了舌头,;下棋的,砍手;蹴球的,砍脚;做买卖的,发配边远充军。
2,留元朝发型的,拖出去阉割;
3,贱民不准穿靴,违者斩;
4,身上有刺青者,发配充军;
5,京师若有养禽鸟的市民,饿死他;
6,京师若有饮酒唱歌的,也饿死他;
7,京师有做贼的,偷汗的,一概斩首;
8,乡村但有聚饮讨论时事的,发配充军;
9,乡村土著不得出远门,违者发配远方;
10,乡村有游手好闲的,绑到官府问罪;
11,若邻里不积极捉拿游手好闲者,一并治罪;
12,怀念元王朝不为他所用,遁入空门之人,砍头;
13,任何军民见到了火居道士,都可以向他敲诈白银30两,大明宝钞50锭,如果他拿不出钱来,尽管打死他,打死无罪。
朱元璋的这些事,看似奇葩,但却透漏着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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