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的一生473、日方提出的“二十一条”原文,及袁世凯批注原文
“在接到日方‘二十一条’后,袁世凯作为一国总统,对日本提出如此苛刻的条款,是很激愤的…他在1915年1月9日接见其军事顾问日本人坂西利八郎时说:‘日本国应以中国为平等之友邦相互往还,缘何动辄(zhé)视中国如狗彘(zhì)或奴隶?如昨日置公使(日本公使日置益)所提出各样要求条件,我国固原尽可能予以让步,然而不可能之事就是不可能,毫无办法…”民国学者最后说。
…往还:往来;来往——~于京沪之间。他们两个经常有书信~…
…辄:文言副词。就;总是…
…动辄:动不动就——~恶语相加…
…彘:古称猪为彘…
…固:本来;原来——~有,~当如此,~所愿也…
…原:1.最初的;开始的——~始,~人,~生动物。2.属性词。原来;本来——~地,~作者,~班人马,~有人数…
…民国学者最后说:民国学者之前一直在说话(见《蒋介石的一生472》),所以这里用“最后说”…
“可见,袁世凯最初对‘二十一条’的反感是相当强烈的…”民国学者说。
“情虽如此(感情上虽然是这样),袁世凯毕竟是一个老练的政治家,他不仅深知中国的贫弱,也洞悉日本此举的凶险,故在接到‘二十一条’时,袁世凯虽然震惊,但并未怒形于色,而是以外交辞令告诉日本人,‘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夙(sù)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在日使辞出后,袁将条约文本留下细读…”民国学者接着说。
…夙:素有的;旧有的…
“当晚,袁召集紧急会议,国务卿徐世昌、陆军总长段祺瑞、秘书长梁士诒(yí)、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外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连续开会三天,详议对策…”民国学者继续说。
“袁在告知他们日本‘觉书’(即二十一条)的大致内容后,指出日本‘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于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看待我国(要像控制朝鲜一样控制我国),万万不可与他商议。’此后,他便与梁士诒等密商避重就轻的办法…”民国学者最后说。
“对于‘二十一条’,袁曾逐条批注…整个谈判实按袁的指示进行…”民国学者说。
袁世凯的批注…有3个类型:批驳日方要求不符合公法条约;完全拒绝日方要求;对日让步。
…即:反驳;拒绝;让步(同意)。
下面是日方提出的“二十一条”原文,及袁世凯批注原文。
日方提出的“二十一条”原文:
第一号第一款:“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它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协定:条约名称之一。一般指国家间就某方面问题经协商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款,如停战协定、贸易协定、文化协定…
“二十一条”第一号第一款翻译:以后,日本政府会同德国政府签协定,将德国依据条约对中国政府享有的一切权利、利益让与日本…中国政府向我承诺,承认这些协定。
袁世凯对第一号第一款的批注:只可依据条约,此外应不在内。青岛声明交还中国应不在内。删去“或其它关系”五字。加一条——日本政府协商让与等项尚或未能确定,此项预约作为无效。
袁世凯批注翻译:日本只可依据中国同德国签订的条约,确定、占有德国对中国政府享有的 权利、利益。德国只是租用青岛…所以日本也只能租用青岛…日本必须声明会将青岛归还中国。删去“或其它关系”五字。加一条——日本政府没能和德国达成协定时,此项预约作废。
“二十一条”原文:“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期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南满洲(日本语:みなみまんしゅう):中国东北地区的称呼,亦称内满洲,其范围与中国的东北三省并不完全相同,还包括内蒙古的东部部分地区及河北省的长城以北部分地区…
…南满铁路:旧铁路名。原为1897—1903年沙俄在我国东北境内所筑中东铁路的一部分(长春至大连段)。日俄战争后,为日本所占,改称南满铁路。为了管理南满铁路,日本于1906年11月26日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总部设在东京…
…安奉铁路一般指沈丹铁路…
…沈丹铁路:原名安奉铁路,建于1904年。西起沈阳市(即奉天市),东到丹东市(即安东市)。1965年2月,安东市改名丹东市后,改称沈丹铁路。全长261公里,共有车站41个…
“二十一条”原文翻译:将旅顺、大连租期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租期延伸至九十九年。
袁世凯批注:与俄约原定期无九十九年之久,不能超过。
袁世凯批注翻译:根据中国与俄国签订的条约…租期没有99年那么久…日本租用旅顺、大连、南满铁路及安奉铁路的时间也不能超过99年。
“二十一条”原文:“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吉长铁路:自头道沟(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头道沟村)至吉林省永吉(今吉林)的铁路…长127公里…1910年6月开工,1912年10月竣工…
…画押:旧时在公文、契约或供状上画花押或写“押”字、“十”字,表示认可…
袁世凯批注:违背条约。
袁世凯批注翻译:我翻遍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所有条约…没有发现这一条…这是你们新写的条约(这是无中生有!)…这不算数。
“二十一条”原文:“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袁世凯批注:将“他国”该为“外国”,此当然之事。
袁世凯批注翻译:将“他国”该为“外国”…中国不将沿岸港湾及岛屿让与或租与外国(包括你们日本)…这是理所当然的,还用你说吗~
““国内は人が多くて少ないです(国内人多地少)…私は中国に来ました(我来中国淘金)…私はただ耕地が欲しいです(我只是想有块耕地)…”一位日本国民说,“生きていきたいだけです!(我只是想活下去!)…”
请看下集《蒋介石的一生474、“二十一条”原文;袁世凯批注原文;汉冶萍公司…》”
若不知晓历史,便看不清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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