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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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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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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红楼梦》与推理小说的双重书迷,有一本书是不得不看的,即《红楼梦杀人事件》。不过,有两本书都用了这个书名,一本是中国的江晓雯所著,另一本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这是日本作家芦边拓2004年写的发生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的一系列杀人事件。贾迎春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卡死、王熙凤给人们飞上天空掉下来摔死的错觉、芍药花下冒出史湘云的尸体、鸳鸯亡灵把龄官往水里拽、晴雯亡灵撕破扇子,这一系列不可能的犯罪,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不过让人惊讶的是,如此多的不可能犯罪,在解答上竟然只花了短短六页纸,而且手法实在太夸张。正当我想抱着批判和抱怨的心情继续往下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和书中的侦探一样中了作者的圈套……
  据说芦边拓本人就是红迷,所以书中才出现很多还原《红楼梦》的细节,甚至重构了原书中的情节的意义,比如湘云醉卧和晴雯撕扇。《红楼梦》本是一部文学虚构的小说,而在虚构的世界里进行二次虚构,就成就了本作的非凡。但红迷们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行为,但作为理性的推理小说迷,则应作进一步思考:作者把《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作为连续杀人事件的舞台,是哗众取宠呢还是另有深意?
  

红楼梦杀人事件

  我个人觉得《红楼梦》本身就很像一部推理小说。《红楼梦》里俯拾皆是、伏延千里的草蛇灰线,正是推理小说的标志性笔法。推理小说的最终解答,必然是在前面即已经留下线索和铺垫的。不过,《红楼梦》不同的地方是,它是逆推理的,即它把人物的结局通过判词先透露给了读者,甚至有些具体到如何死亡,然后才来观照她们的命运。这种逆向结构在推理小说中也不鲜见,悬念不是“WHO DO IT”,而是“HOW TO DO IT”。至于后世索隐派们对红楼们所作的推断和解读,就更像是侦探推理的逻辑了。总之,《红楼梦》与推理小说可谓是形神俱似,把大观园作为杀人事件的舞台,可谓既惊世骇俗,又是天作之合。
  当然,把《红楼梦》进行推理小说的二次虚构,有着更为深层的原因和必要性。
  推理小说是在西方发生发展起来的小说形态,其所根植的观念也是西方的观念。理性自然是其中最根本的一个;除此之外,法治观念也是推理小说的一大推手。大部分推理小说都是以凶手落网或者凶手与侦探、警方斗智最后落败为结局的,这其中既有道德上的正义感在主导,更是法律上的法治观念在起作用。但在中国,自古以来法治都不是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在《红楼梦》的年代(书中没有明确说是哪个年代),法治更是荒芜,上层人为非作歹,下层人命若草芥。上层人杀了人不会被抓起来,即使被抓了也得不到法律的制裁。所以犯罪者根本不用绞尽脑汁设计掩饰自己的罪行。作者在这里反将了推理小说一军:书中出现的一系列神秘的诡计,其目的不在于掩饰犯罪,反而是为了揭露犯罪。
  这是只有在大观园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才是可能的。

红楼梦杀人事件

  《红楼梦杀人事件》的启发在于,有些推理小说中的背景,不是可以随意变换的,一定要注意其特异性。推理小说的世界,和我们身处的世界,是不能简单地等同视之的。这墙里墙外两个世界,虽然必然服从同一逻辑形式,但可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结果。这让我想到岛田庄司《龙卧亭杀人事件》中的贝繁村,也是一个非常特异的环境。不仅如此,里面的人物是特异的,人物的思维也是特异的。村里一度存在着在饥荒年代杀死亲生子的习俗,这明显是违背人之常情的。但是因为村里的男人盛行偷情,所以谁也不清楚自己妻子所生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所以才有了这种极端的习俗。这又成了从逻辑上可以理解的了。
  《红楼梦杀人事件》虽以《红楼梦》作噱头,但不仅仅是噱头,这里面隐含了作者对“大观园”这个事件舞台的深刻认识和灵活运用,将一个个平凡无奇的案件写得诡谲异常,而最后又自圆其说。细细体会就知道作者以“大观园”为舞台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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