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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王之死”中,看明朝究竟是因何而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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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王之死”中,看明朝究竟是因何而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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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几千年的封建帝制史里,以“亡国之君”而颇得后世的同情和盛誉的,莫过于崇祯帝了。尽管有专家学者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过他“治国乏术、邀誉有方”,“急于求治,速于亡国”,还是有不的专家学者并不买账。

早在清人编写《明史》的时候,就曾提出过“明之亡实亡于神宗”,崇祯帝不过是做了个顶锅侠而已。钱君以为,此说也不无道理,因为似乎大明亡国的一切因素,在万历的时候已然孕育萌芽了,其中所缺少着的不过只是“待时日去发酵”而已。

那么,究竟亡了大明的因素有哪些呢?钱君不妨以“福王之死”为切入点,与大家一一解析。

从“福王之死”中,看明朝究竟是因何而亡的

“国本之争”所体现出的皇权与文官集团的矛盾

福王就是明后期那个“天下皆饥,他独肥”的“胖子”。万历的皇三子,母亲是郑贵妃。

万历的王皇后没有子嗣。当年一时兴起,“宠幸”过的一位宫女,给他生下长子朱常洛。按照朱元璋定下的规矩,“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作为长子的朱常洛也就是理所当然的太子人选了。

所以当年内阁首辅申时行便上疏万历帝,说“建储之请,举朝同情,赖上圣明,事体已定矣。”此后,尽管万历帝“留中不发”,言官们的上疏可是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力请者鳞次,四海之所倾心也”(据申时行:《纶扉简牍》卷4《答郜文川总督》)。

而万历皇帝却一门心思想立自己宠爱的郑贵妃所出的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便激起了文官集团中言官们的激烈反对。依据主要有三:

  • 其一,便是上文所提到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是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不能废;
  • 其二,是在皇长子出生的时候,已颁大诏(《皇长子出生诏》),明告天下四方,也就是皇长子的名分早就定下了;
  • 其三,就是“皇室举动关乎风化”天子更该为天下人做出表率。

尽管万历也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可是前赴后继的言官也不肯罢休。表面看来,不过是立谁为太子而已,而事态的发展又早就不仅仅如此,更深的含义却在于,文官集团中的言官们由此所表达出的限制日益膨胀的皇权专制的倾向,以及文官集团内部各利益团体的相互倾轧,排除异己的目的。

而其中被削去官职,到东林书院去讲学的顾宪成,更是成为了后来东林党的首揆。其政治主张,似乎还颇有些资本主义重商的味道呢。我们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一事件催生出了明末政坛上占有举足轻重分量的东林党。

最后,万历终于没能敌得过言官们的口水仗,他也终于明白,即便贵为天子,连选择接班人都要受到或者说是祖制,或者说是臣下们的安排,不得已立了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即崇祯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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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封福王,所体现出的明末财政枯竭的原因

废长立幼已经不可能,万历就把朱常洵封为福王,在荣华富贵上再给自己的“宝贝疙瘩”找补回来。于是福王的大婚,耗银叁拾万两;给福王修王府,又耗银二十八万两(为祖制规定的十倍),合计五十八万两。这意味着什么呢?

据《明神宗实录》称,隆庆六年十一月终,明太仓储银‘四百三十八万五千八百七十七两五钱一分零’,自隆庆六年十二月至万历元年十一月间,又动用数万两。也就是说,在万历元年,太仓储蓄较为充裕的时候,明朝廷的家底不过四百三十万两上下,而万历皇帝拿出来给他的“宝贝疙瘩”娶媳妇、盖房子的银子,已远远超出太仓储银的十分之一了。

待到福王“就藩”的时候,万历帝又“赐上等良田四万顷”。连福王自己都要担心,这笔不依章法的巨赏会令自己成为众矢之的,主动请辞,最后万历帝将四万顷改为两万顷。河南一省的良田都不够,朝廷又不得不从邻近的山东、湖广划拨。

其实这一事件中所体现出的明后期的土地兼并问题也并不是孤例。

大明朝初定的时候,朱元璋将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封为亲王,一个重孙封为郡王。到嘉靖三十三年(钱君未找到万历年间资料,此时到万历元年为九年),蕃息的规模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以朱元璋之子,周王朱橚一支为例。此时已有郡王四十八位、郡王子孙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二千二百四十四人,郡主、县主及郡君、县君、乡君及仪宾凡两千二百九十五人(据孙双《明代周藩及开封城发展》),此时开封城内“户至19万6千,口174万”(据《祥符县志》)。周王初“就藩”的时候,河南地区田额144万,此时仅存41万,失额达103万(据《明世宗实录》)。

田赋是朝廷财政收入的根本,如此愈演愈烈的土地为王室宗亲们所兼并,万历以后的明廷的财政状况急转直下,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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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封赏,体现出的明末社会动荡的根源

尽管老皇帝都“一掷千金”了,福王还嫌不足,没能将天下传给福王的万历帝,似乎是铁了心要将天下的财富传给福王的。

于是当福王看中了没收来的张居正的家产时,老皇帝“赏”了;当福王又看中江都到太平沿江的杂税和四川的盐税、茶税时,老皇帝又“赏”了;甚至于当福王提出每年要一千三百引淮盐,自己开个“直营店”的时候,老皇帝一咬牙,又“赏”了。

有必要一提的是,当福王在自己的藩地洛阳一带发展起他的“淮盐直营连锁店”的时候,原本在此销售的河东盐,就禁销了,从中抽取的边饷税,随之骤然锐减。也就是说为了这个“宝贝疙瘩”能够生意兴隆,连有没有钱给边防的将士发饷,老皇帝都不顾了。

其实,这一事件中所涉及到的盐税、茶税,以及以其为代表的其他工商业的课税,在万历朝的中后期,已经成为朝廷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而言之,朝廷对工商业所征收的重税,一方面在地方上致使民乱频发,如《明史·陈奉传》所载:“商民伺税监陈奉自武昌抵荆,聚千余人噪于途,竞投瓦石击之”;另一方面,在朝廷里致使了“反对贵族大地主的矿监税使掠夺,要求有限度的定额税收政策,反对增加商税负担量”的东林党与皇帝、宦官等旧贵族大地主之间的争斗,即我们所常说的明末的党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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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谈到明朝的灭亡,很多人首先就要讲明末的天灾。其实在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内,注定了任何天灾都只能是区域性的,以未受灾的地域去援助受灾的地域,或者丰年存粮,灾年放粮,是不至于导致亡国的灾难的。

当老百姓在吃草根、树皮、观音土 、青叶石,甚至在集市上公开卖人肉,夫食妇、母食子的时候,那位因未能当上皇帝而“饱受了人间最大的委屈”的福王,也正在“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据《明史》)中,抚慰他自己受伤的心灵呢。

这就难怪农民要造反,难怪前去与农民军作战的军队士兵们,要发牢骚,说福王府里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皮去送死。更难怪,在崇祯十四年春,当李自成军围住了洛阳城,守城的军队都要与农民军里应外合,自己打开城门,让李自成活捉了那位“饱受了人间最大的委屈”的福王了。

据说,李自成将福王杀死后,还将他的肉和鹿肉掺在一起作为下酒菜,称“福禄酒”。只怕尽管如此,天下的老百姓还都不够解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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