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牡丹亭》在作品中不能算禁书。因为焙茗从书坊里买来了类似的《会真记》——能在书店公开出售,怎么会是禁书?
《会真记》改编自元稹的小说《莺莺传》。宝黛看到的版本是“一共十六出”,显然是戏曲,而不是小说,与《牡丹亭》类似。那么,焙茗替宝玉买来的“许多”书中,也可能包括《牡丹亭》,它们都是描写爱情的,属于同一类型。
描写爱情的作品,在贾家,《牡丹亭》与《会真记》是肯定被禁止的。但具体情况,又要分开讨论了。
作为一本书,不管是小说也好,戏曲本子也好,宝玉不敢公开阅读,显然知道这是禁止的。这并不需要贾政看了、亲口告诉他是禁书,只看给丫鬟起了个“袭人”的名字,贾政就知道他“不务正,专在这些浓诗艳曲上作工夫”,何况是明目张胆描写爱情的书?
贾政常常批评宝玉“不喜读书”,人们也都知道宝玉“不喜读书”,宝玉自己也承认“不喜读书”。其实他对《会真记》、以及许多诗词,都是很感兴趣的。为什么“不喜读书”?只能说明在当时的观念里,诗词、戏曲、小说,根本算不上“书”。
明清远不如唐朝开放。唐代有诗赋取试,明清却只有八股文。除了《四书》与八股文,其他一切作品,都不能算“书”,难怪宝玉“不喜读书”了。给了你我也一样,除了课本都不算书,你还会喜欢读书吗?
另一种情况,不能算是“禁书”,却也是明令禁止的。黛玉偶然听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几句,竟痴坐流泪,可见她从来没听到这样的曲子。
黛玉听到这几句戏文,是路过梨香院、听到芳官等家伎演习。按理说家里养着戏班子,又都是女戏子,黛玉怎么还会从没听过?贾母曾解释:“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这几年我老了,他们姊妹们住的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他们一来,就忙歇了”。这是对读书内容的甄别,又何尝不是对戏曲内容的甄别?
显然的,年轻人们在家伎班子里,也只能听到《西游记》《鲁智深醉打山门》之类的戏文。像《牡丹亭》这样以爱情为题材的,不管是以戏为媒介,还是以书为载体,都是绝对的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