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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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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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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总有一种感觉,宝玉是高高在上的“凤凰”,贾环却是连丫鬟也瞧不起的麻雀。事实也的确如此。但是有以下几处描写,却对这观念提出挑战。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赵姨娘斗芳官,她这样骂:“好不好,他们是手足,都是一样的主子,那里有你小看他的”。她认为贾环和宝玉是“一样的主子”。奇怪的是芳官也没针对这一点进行反驳,而是强调赵姨娘不配骂自己:“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看来在芳官、赵姨娘这对冤家对头心中,对贾环宝玉是“一样的主子”,都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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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官为何敢小看贾环是另一回事,除了阶级阶层,人还有人性,还有作为人的喜好厌恶 、尊重蔑视,并不能全用阶层来决定。而最看重主仆上下之分的探春,在赵国基与袭人母亲的抚恤金问题上 ,是这样说的:“也不但袭人,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人,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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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稍微解释一下,照顾没有细读过《红楼梦》的读者。如果您已经对作品非常熟悉,可以跳过本段,不影响下文:袭人母亲去世,给了四十两抚恤金(当然没出现“抚恤金”这个名目),赵姨娘的弟弟赵国基死了,探春做主给了二十两。赵姨娘很生气,既为了钱,也嫌自己居然不如袭人的待遇。探春解释:袭人是“外面的”,所以给得多;赵国基是世仆“家生子”,所以给得少。这是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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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平息赵姨娘的怒气,探春还特意引申了一下:将来贾环收“屋里人”,如果是像袭人一样“外头的”,一定会享受像袭人一样的待遇。“打狗看主人”,探春的意思是:贾环和宝玉享受的,是一样的待遇。

好吧,探春是贾环的亲姐姐,赵姨娘是贾环的生母。如果她们说话,有替贾环争取权利的成分,我们再来看看下一处。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王熙凤与赵姨娘的矛盾最为激烈,也是最公开看不起赵姨娘的人。但是在王夫人问到丫鬟们的待遇问题时,王熙凤这样回答:“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兄弟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然使不得。若说再添一个人给老太太,这还可以裁他的。若不裁他的,须得环兄弟屋里也添上一个,才公道均匀了。”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引文有点长,希望大家别不耐烦。王熙凤私心肯定是要照顾宝玉的,但即使如此,即使当着王夫人(赵姨娘不在场),她也强调宝玉没有月钱一两的丫鬟。如果要给宝玉这样的头等丫鬟,就应该给贾环也配置上一个。

这个说法,也解释了黛玉进贾府,贾母为什么给她“二等丫鬟”紫鹃而不给头等丫鬟:宝玉辈都没有这个待遇,怎么可以给黛玉 ?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贾母对黛玉,是无微不至却低调不张扬的呵护。王熙凤对宝玉,是高调的爱护。一方面以宝玉来讨好贾母,一方面宝玉是王夫人所生,与凤姐属于同一阵营。但是这样的利益共同体,凤姐却公开声称,宝玉与贾环,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这里的意味,很耐人寻味了。

现下时兴的穿越小说,什么样的古代规矩都敢编,有的甚至公然说嫡女有几个丫鬟的标配、庶女必须少一半。放在“穿越”这样架空的背景之下,倒也无可厚非。不过有的读者分不清真实虚构,拿穿越小说当成古代律法,还以此向别人宣扬普及,就未必贻笑大方了。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在下虽不敢自称“大方”,却也倍受困扰。因为时不时就会有人给在下留言,比如:“按照法律,贾敏的陪嫁是要留给林黛玉的”。但是我不知道哪里有这样的法律,更不知道贾敏的嫁妆怎么能原封不动地放几十年,首饰不戴、衣裳不穿、就留着死了以后给女儿?现代虽不比古代,有钱人也不少,给儿女留点财产是有的。可没听说哪位母亲,从出嫁结婚开始,就等着死了给儿女遗产的。

国公府的不成文规定:宝玉和贾环有哪些区别待遇?

​这些还是小节。最要命的是嫡庶之礼,真叫我伤脑筋。因为不是研究古代规律的,真不知道法律上对嫡庶有怎样的规定。

但是从《红楼梦》中我可以看出,宝玉与贾环待遇差别再大,只是贾母、或者王夫人、或者王熙凤的私人行为。有的时候,私人的力量很大,能够影响两个年轻人的格局形成。但是无论如何,嫡兄庶弟的待遇差别,都是私人性质。连敢作敢说的王熙凤,也不能公开承认 :他们就应该有这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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