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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痴情的皇帝,只爱一人,生死不改,留下一个成语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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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痴情的皇帝,只爱一人,生死不改,留下一个成语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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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罢三公官,复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以曹操为丞相。
《资治通鉴•卷六十五•汉纪五十七》

曹操废太尉:一场贯穿秦汉五百年的官制嬗变

在真正平定河北以后,曹操终于可以腾出手来,解决朝政的制度设计问题。
这事还要从头说起。
这一年,已经是汉献帝刘协当皇帝的第二十个年头了。二十年间,朝堂上那叫一个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朝官之首的三公,已经换了十几个了。
当然,近十年以来,随着汉献帝在许昌安顿下来,算是消停了些。眼目前,朝廷的三公有两个人:司徒赵温和司空曹操,没有太尉。
本来应该是有的,曹操那时自任大将军,任命袁绍为太尉。结果这让袁绍很是生气:凭什么你曹阿瞒敢骑在我的头上!
曹操彼时力量薄弱,惹不起袁绍,于是被吓得赶紧把大将军的头衔让给了袁绍,自己转任三公之末的司空。
掌管天下军事的太尉一职,就这么一直空缺了下来。
到了建安十三年年初,曹操又上奏献帝,把司徒赵温给罢免了。而他提出的罢免原因,十分让人看不懂,竟然是赵温征辟曹丕入仕!曹操认为司徒如此职掌选举,有任用私人之嫌,十分不公正。 so,奏请免除赵温官职!
汉献帝简直摸不着头脑。
又过了半年,谜底终于揭晓了:原来,曹操是想搞事情,他废除了三公的职位,恢复了西汉时所设置的丞相和御史大夫。
这里我们要再做一下强调:
东汉的三公,是指太尉、司徒、司空。
西汉的三公,则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现在,曹操恢复了丞相和御史大夫两个官职,取消了太尉一职。 在做了如上修改后,曹操自任丞相。

曹操废太尉:一场贯穿秦汉五百年的官制嬗变

今天,我们就借着这个由头,来讨论一下秦汉之际官制的嬗变。
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皇帝有多大权力。
各种(脑残)历史剧看多了,会让人觉得皇帝的权力是无边无际的。对此,在下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一句:至少在清朝以前,这种说法是错的。
而还有很多人对历史一知半解,总是觉得“枪杆子里出政权”——自己只要掌握了军权,就能为所欲为。对于这些筒子,也只能说你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军权,不是你仅仅说“掌握”这两个字,就真的能握在手里的。
当皇帝,是一个很忙很累人的差事,既要处理政事,又要处理军事。有些皇帝呢,自己还有些能见人和不能见人的小癖好。所有的这些事情加起来,每天给你2400个小时都不够。
因此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花最少的时间,保证对国家的掌控。
而这,就必然要求分权,他得把一些事情交给别人去做。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结合之前秦国本身的官制,创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大约就是把权力分成几块,交给各个部门负责。

曹操废太尉:一场贯穿秦汉五百年的官制嬗变

比如丞相负责行政权;太尉负责军事权;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权,并兼任副丞相。三公之下的九卿,则负责一些更具体的权力,如少府掌握皇家账户,廷尉负责司法,等等。
而皇帝留给自己的权力,则大约有三个部分:一是对高级官吏任命的权力;二是在遇到国家大事时,召集“廷议”,与高级官员商定对策;第三,就是调动军队的权力了。
尽管太尉是全国的最高武官,但其实他只掌握与军事有关的日常行政,如武官的选拔、粮草的征调等。若要真的调动一支军队,则需要勘验虎符。虎符一半在军队将领手中,另一半在皇帝手中。
这个制度看上去很漂亮,皇帝能掌握最终权力,统而不治——具体行政问责于宰相,日常的军队行政事项责成于太尉,御史大夫则是监察官,很有些三权分立的样子。
钱穆先生对于这个制度也特别欣赏,认为“永为后世称美”。
但是。三公九卿制度在设立后的几十年间,在实践中却慢慢出了问题。简单来说,问题大约有这么几个:
首 先,丞相与皇帝之间,权力界限模糊。
理论上而言,皇帝与丞相,类似于董事长与总裁的关系——总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董事长不插手具体事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肯定也见过很多企业是一个人同时肩挑两个职务的,董事长又兼着总裁。
那么,皇帝能不能兼任宰相呢?
自汉以来,汉高祖、汉文帝、汉景帝都没有这种需求,所以期间制度得以良好运行。但是,到了汉武帝这里,刘彻雄才大略,对宰相是看不上的,他想要自己来干。
堂堂皇帝,没有自己任命自己做宰相的道理,也不可能自己去丞相府上班,怎么办呢?汉武帝想了想,绕了个弯,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增加尚书台的权重。
我们之前曾经说过,古代皇宫有宫禁制度,外臣一般是不能进内廷的。即使是丞相要见皇帝,一般也只会是在朝会的时候。而平时如果有事,那就写信。
信写给谁呢?尚书台。尚书台相当于皇帝的速递易。尚书台的尚书们把来信进行整理,然后转寄皇帝。
原本,宰相有日常行政的决策权,但武帝通过尚书台,将这个权力收归己有:他自己做决策,然后再将意见通过尚书台发给丞相府执行。由此,丞相府就从决策执行机构逐渐演变为了单独的执行机构。
这是皇权对相权的一次严重侵夺,而在之后的两千多年历史中,这种拉锯一直持续。

曹操废太尉:一场贯穿秦汉五百年的官制嬗变

其 次,三公九卿中,太尉的权威太大
虽然在制度设计中,太尉并没有调兵之权,但事实上,美好只停留于纸面。
我们可以来设想一下:
既然武官的铨选在太尉府,那么,太尉是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亲信A和B提升为南北军护军的——这是长安城外最大的两支武装力量。而城门校尉,又可以让亲信C来担任。如此这般,整个长安附近所有的军事力量,就全部都能控制了。
而太尉如果出身于文官系统,之前又恰好当过光禄勋,那么,宫里的各种护卫也就全都是他的手下了。
再如果,这个太尉还是文臣领袖,名望所在。那么,这时候如果他想弑君,基本上就毫无障碍了。
表面上看,丞相的权力要比太尉大得多。但实际上,太尉所能造成的破坏性,是丞相完全无法比拟的。
这种假设在历史上没有发生过,但是,在吕后死后,功臣集团在诛诸吕之乱时,的确是太尉周勃靠了自己的威望,带领军队参与其中。周太尉没有用皇帝的虎符,自己去军营里做了个“Yes We Can !”的演讲,然后就把人带出了军营。
所谓掌控,并不是说名义上它归你管,就是你掌控了。
关键还在于形成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的形成,相比于皇帝,太尉要来得容易得多。
武帝中期以后,太尉基本上不再任命。当然,并不是说你不任命太尉,这个职位就不存在了,而是武帝在有意无意之间,找到了一个更为安全的办法。
既然职业官僚出身的太尉,安全性不能保证。那么,就得找一个更为信任的人来干这个活。去哪里找呢?这时,小舅子卫青出现了。
外戚对皇帝,是绝对的依附关系。“只有我当皇帝,你才能是外戚;我要是被别人宰了,你也没有好下场”,在这种逻辑下,外戚的忠诚无可指摘,他们是皇帝的忠实守护者。
至于外戚想要废除皇帝,那过程就长了去了:你必须得到绝对的权力,还要有文官集团的支持。在此期间,皇帝还要无法察觉你的异志……这么多小概率事件组合在一起,基本上是不可能事件。
当然,这种小概率事件历史上不是没有发生过。因为即便防备制度再完善,对于皇帝本人也是有要求的。
只有在皇帝不能正常履职的时候,整个链条才会产生重大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
比如王莽和司马懿,其实就是钻了这种空子:前任皇帝短命,后任皇帝年幼,总之,皇帝经常性无法履职。
历史上,武帝只是将军事交给大将军卫青,政事还是抓在自己手里的。但到了后来,很多皇帝却连政事都不想处理了,反正大将军靠得住嘛,那就交给大将军一起解决好啦。
于是,一个职务产生了:大将军领尚书事(东汉称为“大将军录尚书事”),这成为了外戚的标配,职责就是代行皇帝职权。
翻看东汉的历史,“外戚祸国”一说是逃不掉的。但我们从上述的分析就可以发现,东汉(包括西汉后期)的外戚,根本就是一个制度性的产物。那些没有外戚专权的皇帝,如光武帝刘秀,不是因为他贤明,而是因为他亲自操持了权柄,并不需要别人来代替他行使权力。
大汉王朝最后一个出现在这个职位上的人,是何进。而到了曹操当政的时代,在消除了最大的外部威胁——袁绍以后,曹操便开始着手思考制度设计的事了,以解决权力归属的问题。
既然两汉以来的制度转型是加强皇权,那么曹操的行为逻辑就很好理解了:反其道而行之,增加相权。
曹操恢复了丞相和御史大夫,但权威更进一步,取消了太尉。没有太尉,活儿曹丞相自己来干。
明面上看,曹操的改革,是对西汉政治制度的一种回归。但实际上,他假托恢复旧制之名,却身兼丞相、太尉之任,其实是找到了一种有利于自己专权的方式。
讲清楚以上的官制嬗变,我们也就可以导出今天的结论了:任何一个机构的设置,或者说组织架构的改变,都是本着“解决一个问题”的目的而出现的。有些可能是事权的增加,有些可能是权力格局的改变,但所有的变动,最终都导向于“解决一个问题”。
而既然制度的设计,旨在解决问题。那么,制度的先进与落后该如何评判,也就有答案了:两者之间唯一的差别,应该在于看谁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在问题不同的前提下,探讨制度的优劣毫无意义。比如,美国的制度并不一定适用于中东,不是因为中东的人民愚昧,而是因为中东面临的教派冲突问题,不是用美国的民主药方就能解决的。
我们的身边充满了管理学理论和各种咨询公司,它们存在的意义,并不是设计一套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公司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而是在公司战略、目标已知的前提下,设计出一种更为有效的制度,以最终实现目标。
由此,我们也可以回击一下对于国企的一些非议了。
国企的效率低下,并不在于其体制不完善,而在于目的性偏差。没有一个国企能够像私企一样,纯粹地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自然,你也就不能以私企的投资收益比来衡量国企了。
所有忽略前提的粗暴类比,都不过是耍流氓的行为。
今天的正文中提到了钱穆先生对于汉朝政治的评价。在这里,在下想顺带阐述一下自己对于钱先生这番评价的看法。
钱先生对汉代政治制度的褒奖,看中的是其权责分明——皇帝问责于宰相,宰相对行政事务负责。恰如本文所言,这种结构类似于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长与总裁的关系,所以,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分权的意识。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有这种理念是一个方面,如何实施却是另一个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长问责于总裁,不管效果如何,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即便总裁架空了董事长,他也没有办法把董事长的股权给抢过来。
但是,在帝制时代,权臣势力大到一定的程度,废立皇帝却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现代社会,总归有法律可以保障所有权,但在古代,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因此自秦汉以降,皇权侵夺相权的逻辑也就清晰了:不是皇权天生有集权的欲望,而是皇帝在维护自身安全的目的之下,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手段。
集权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那么帝制时代,什么样的制度设计相对最佳呢?应该是皇帝在能保障自己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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