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与列强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割地赔款是常有的事情,但是有一点清政府没有做出一点让步,那就是土地割让时间上,列强要清政府土地签订100年,清政府却誓死只签99年,究竟为何?
当时国际上通用惯例:若是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那么这块土地就归占有者所有。清朝虽然愚昧落后,但通过洋务运动的熏陶,对国际惯例还是稍有了解。
慈溪太后一手掌控者大清的权利,当她得知“若是一个国家租占别国土地超过100年,那么这块土地就归占有者所有”的这条惯例,便要求与他国签订土地协议不得超过100年。因为慈禧太后也知道,若超过100年,自己的子孙后代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而列强能够答应,主要还是因为列强和清政府在很多层面都能够达到一致,如果真的把清政府搞崩盘了,一切还得重来。在列强看来,没有永远强盛的国家,一旦国家实力衰弱,即使签订的是永久性条约也会被收回,如果国家一直强盛,那么99年之后,续签一下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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