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灭亡后,中国就彻底地结束了封建社会。但很多封建陋俗并没有因此而消失,直到上个世纪晚期才渐渐被废除。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一下我国古代的纳妾制度。
有很多人说,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但实际上,中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虽然古代男人有很多的老婆,但他的正妻只能有一个,即家庭的“主母”。他的其他老婆,在古代被称为“妾”。而“纳妾”,在古代是合法且光荣的事情。
“纳妾”这一传统最早起源于原始部落时期。当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后,妇女地位就开始不断下降。当部落首领在迎娶妻子时,女方家族为了显示娘家的实力,通常都会陪嫁一定数量的侍女。这些侍女除了服侍女主人外,还需要与男主人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而这批侍女就是男主人的媵妾。
随着时间的推移,“纳妾”不再是封建社会高层的专属权利。只要拥有足够的财力和实力,普通人也可以纳妾。而妾虽然开始被整个社会接受,但她们的地位依然比较低。除了出身条件不够好外,法律制度也对妾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如在《谷梁传》中就曾提到“毋为妾为妻”。啥意思呢?就是说,做妾的人,一辈子都不能被扶正为妻。即使男人的正妻去世了,她们也不可以取而代之。丧妻的男人,要么一直无妻,要么就三媒六聘重新娶大户人家的女子为妻。
相应的,正妻生的孩子和小妾生的孩子,待遇差距也很大。正妻的孩子被称为“嫡子”,小妾生的孩子被称为“庶子”。嫡子享用家族中最好的资源,拥有财产的继承权。庶子只能分到嫡子用剩的边边角角,一般不为家人所重视。而小妾生的孩子,只能称呼正妻为“母亲”,称她们为姨娘。
到了唐宋时期,小妾的身份彻底成了定局。《唐律疏议》中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不仅将妾当作了可以随意买卖的货物,而且丈夫将妾扶为正妻还会被判刑一年半。清朝灭亡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国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并废除了纳妾制度。
但那个年代战火纷飞,制度根本执行不下去,很多军阀都在纳妾。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行一夫一妻制。但香港地区由于当时正值英国管辖,情况复杂,所以纳妾现象还时有发生。直到1971年,香港才废除了一夫多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