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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知道延安时期稿费标准不低,每千字相当于干部一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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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知道延安时期稿费标准不低,每千字相当于干部一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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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写文章会有稿费,这是自古有的传统,当然古代不一定叫稿费这个名称,古代的文人一般都比较清高,羞于提钱,对于稿费,当时一般称为润笔、利市、那堵物(就是那个东西)等等,实际上就是拐着弯的说法,不直接。

刚刚知道延安时期稿费标准不低,每千字相当于干部一个月津贴!

“稿酬”古代比较统一的称法为“润笔”,它究竟何时出现,难以确切考证。但至少在我国6世纪的隋代就已存在。《隋书·郑译传》载:“上令内使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熲戏谓译曰:‘笔干(乾)。’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此后,就以“润笔”指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古代用毛笔写字作画,没钱买墨这个笔不就干枯了么,所以要润一润,那就要花钱买墨。润笔听起来比较高雅的说法,实际上就是替你写字,你要出一点买墨的钱,润润笔。

这是古代的说法,现在当然大家都知道写文章写书法,也能换点钱,但如果不是出名的作家和书家,这个费用都是很微薄的。那么,在延安时期(1935—1947)那时候在延安写文章有稿费吗?在人们固有的想象中,延安时期实行“战时共产主义”,主要是抗日打仗和生产,解决生存和温饱问题,大概是只讲奉献,不算钱物的。写稿子是革命工作,哪还有什么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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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固定思维是不符合实际的,当时延安写稿是有稿费的,而且也还是有规章制度的。

延安时期的稿酬至少从1936年8月就已实行,春哥帮你算一算,那时候红二、四方面军正在长征途中,毛主席所在的红一方面军和党中央尚在陕西省保安市,而且硝烟未熄。为“在全国和外国举行扩大红军影响的宣传,募捐抗日经费”,毛主席决定出版一本《长征记》。为此,8月5日,毛主席、杨尚昆联名向陕北一方面军各部参加过长征的同志,发出征稿电报和信函,希望大家积极撰稿,展示长征的许多感人事迹。

征稿信说:“来稿请于九月五日以前寄到总政治部。备有薄酬,聊致谢意。”此书最终由徐梦秋、成仿吾、丁玲编成,6年之后,于1942年11月出版。这里的“薄酬”是钱还是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那样艰苦的岁月,这些度过长征伟大岁月的战士,拿起手中的笔,写下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们现在一些红色经典的选集或者课本里,还是有《长征记》的文字传世,而当时这些文字都是付给报酬的。

1936年10月28日,中国抗日红军总政治部发布《〈红军故事〉征文启事》,这是一次在部队中进行的群众性创作活动。“启事”说:“为着供给红军部队的课外教育材料,为着宣传红军的战斗历史,特决定编辑《红军故事》丛书。每稿至多不超过二千字……来稿采用后,酌致现金或物质报酬。”

1937年5月10日,中央军委主席毛主席、朱总司令,联名发出《中央军委关于征集红军历史材料的通知》,以纪念“八一”节10周年。通知明确说:“一切创作稿件和纪念品,送来经采用后,均给以五角至二十元的现金酬报。”这里的元究竟是银元还是当时苏区的内部流通钱币,这里没有说,当时干部的津贴一个月是一元,可见这个稿酬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充分体现了对创作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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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月,毛主席致周扬的信中不仅有付稿费的表述,而且还有付酬的具体标准。当时为了向全国介绍陕甘宁边区的政治、经济、文教、民政等真实情况,以粉碎国民党的造谣歪曲,毛主席决定编写一本《边区实录》。初稿由他的秘书李六如、和培元各写一半。毛泽东委托周扬“全权负责修正此书”。信末特写明:“备有稿费(每千字一元五角),当分致你与李、和三同志,借表酬劳之意。”这本书1939年12月由延安解放出版社出版,毛泽东为它题写书名并题词。稿费也及时兑现。

1941年9月10日,毛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讲话,其中谈到稿酬问题。他说:“对研究实际问题的文章,要多给稿费。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要多给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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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文献可知,延安时期尽管生活艰苦,但对文化人的精神劳动是尊重的,稿件采用发表,都付给报酬。

延安时期物资十分匮乏,文化人在困难中拼搏,创办了不少刊物。不论是铅印的,还是油印的;不论是内部出版,还是公开发行,在征稿启事中,都说明来稿刊用后,即付稿费。

《红中副刊》“征文启事”,是我们所能见到的延安时期党报最早的“稿约”。它刊于1936年12月24日的《红色中华》报上,内称:“红中副刊已出刊四期了,我们热烈地欢迎同志们替红中副刊写些文章。文艺的、时事论文的均所欢迎。来稿一经登载,将给予相当物质报酬。”这个“征文启事”的落款是“红中编委”。“红中”即《红色中华》报,创刊于1931年的江西苏区,是中共的机关报,长征中停刊,1936年1月在陕北瓦窑堡复刊。由编委会发布征文启事,足见其郑重。

《大众文艺》,1940年4月15日创刊于延安,毛泽东题写刊名,萧三主编,隶属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延安分会(简称“延安文抗”)。该刊第一期发布的“稿约”说:“来稿一经登载,酌致薄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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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8月1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直接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大众读物社,创刊《大众习作》,毛主席为它题写刊名,后又致信社长周文,对该刊赞赏有加,称赞对于普通大众的写作是有帮助的,当时人们的写作水平普遍不高,这就类似于现在的写作基础培训。它在创刊号登出的“约稿”说:“寄来的稿子,凡是登载出来的,每一千字送稿费一元。”你看连稿约都写得通俗易懂,一个“送”字感觉不一样。

历史需要慢慢看,不能有思维定势,从延安时期的稿费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我们不能想当然的理解历史,其实历史原本是比较正常的,写字给钱,天经地义,也是遵循自古以来的传统,算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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