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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童养媳生活如何? 每天睡觉前做一事, 现代女性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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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童养媳生活如何? 每天睡觉前做一事, 现代女性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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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败退台湾后,中国随即宣布解放妇女运动,无数的妇女,从中解脱出来,她们感谢党为她们所做的一切,这些人就包括小妾,也包括童养媳。

民国童养媳生活如何? 每天睡觉前做一事, 现代女性无法接受

​今天笔者着重讲童养媳,对于生活在现代的人来说,童养媳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名词,但在古代却十分常见,而对年轻的童养媳来说,简直是精神与身体上的双重折磨。

她们在未成年的年纪,本应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因种种原因则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她们毫无权力可言,笔者第一次了解到童养媳,还是源自一部叫《婉君》的电视剧。

童养媳,又被称之为“待年媳”“养媳”,言外之意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之时与自家的儿子结婚,据资料童养媳初始于周代,秦汉时期开始流行,巅峰之时则是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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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说道:“老身蔡婆婆……不幸夫主亡逝已过,止有一个孩儿,年长八岁……这里一个窦秀才,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我数次索取,那窦秀才只说贫难,没有还我。

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得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他,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于是年幼的窦娥,即因其父父债,而入蔡婆婆家为养媳妇。

因经济窘迫而卖女,是旧社会普遍观念,这些被卖掉的女儿,也就是我们说的童养媳,对于男方来说,买童养媳不仅省了一大笔聘礼钱,还增添了一个廉价的劳动力,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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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方家来说,少了一口人吃饭,又还清了欠账,如此两全其美的方法,自然让两家皆大欢喜,但童养媳本人,却是悲剧的开始。

在民国时期,童养媳一旦进入男方家,便成了公婆虐待的对象,等待她们的往往是起早摸黑,说是媳妇其实比奴婢都不如,加上是买回来的媳妇,她们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即使她未来的丈夫是一个瞎子,瘸子和身体残废的人,她们也必须得嫁。

童养媳白天当牛做马干活,晚上还要做一件事,这是现代妇女无法想象的,男方父母为了增加童养媳和丈夫之间的感情,减少陌生感,会让她每天晚上为未来的丈夫洗澡,这种事情,放在现在,是女性无法想象也无法接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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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新中国成立,童养媳这种陋习才得到真正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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