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难以想像:组织家庭舞会、男女恋爱稍稍出格,或者衣着暴露,会被判刑送去劳改。婚外性关系、甚至偷窃少量财物会判死刑;——这就是1983年严打期间发生的事。
那个年代审判犯人是公开的,所以现如今我们可以看到当年最真实的场景。图:大量犯人被装上卡车,他们即将奔赴刑场,这一段路程便是这些犯人最后一段旅途。
图:一名强奸犯被绑着,他脸上的表情似乎还很坦然。强奸对女人造成的伤害可以毁掉她们的一生,甚至毁掉一个家庭。在思想保守的七八十年代,流氓强奸罪一旦定罪,就基本难逃枪毙死刑的下场!
图:夏得有,一名29岁的放火犯。他本是金县华家公社华东大队的社员,因对生产队长辛某不满,于1983年6月23日,放火将辛某和第六生产队集体收获的共计2万3千9百余斤小麦全部烧毁,后被判处死刑。
严打“从严、从重、从快”的“三从”方针,无视法律,造成了不少冤案错案,这种状况直到1984年猜得到改善。
严打公审现场,一名犯罪分子企图反抗被2名武装人员锁喉制服。
80年代严打照片:1984年,严打期间过去,人们对法律重新重视起来。这是一组30多年前的强奸犯,从左起分别是:罗军、张春晓、徐武、张伟…他们不再被处以死刑,而是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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