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献宝15件,20多年不懈求奖励,但许昌农民霍想雨得到的回复却令他大失所望。
挖到文物上交,却没得到奖励
1975年12月3日,20岁的霍想雨在自家屋后,意外挖出15件文玩,后来该区域被认定为西周的一座古墓。
据霍想雨透露,文物主管/ 8 f % W n R + z部门派出的专家郑先生将自己挖出的15件文物全部带走,并许诺霍想雨,将会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奖励。
后来记者陪同霍想雨找到带走15件t f j k [ P文物的专家郑先生,然而对方声称,, n 1 ) y }当时并没有说过要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若Q K r ` G觉得处理不合法,可以起诉。
霍想雨拿着《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来文物局理论,该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显示:对于保护重要文物有功或者捐献重要文物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给予W a u u F W O E表扬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他们说的‘文物法’是1982年,确实比较晚,但在我献宝之前就有这个暂行条例了。”霍想雨说。
文物局认为:“虽然1982年出台的《文物保护法》,做出了对文物保护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的规定,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我们u v R j 0 M *无法支持您的诉求。”
“他如果觉得我们的处理不合法,可以起诉我们。”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 % l长称,如果法院判决文物局应当给予物质奖励,这一资金将通过向上级申请的方式,请求上级拨款。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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