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初,陈郡殷氏为临湘令,县中一鬼,长三丈余,跂上屋,犹垂脚至地。殷入,便来命之,每摇屏风,动窗户,病转甚。其弟观亦见,恒拔刀在侧,与言争。鬼语云:“勿为骂我,当打汝口破!”鬼忽隐形,打口流血。后遂偏,成残废人。
东晋隆安初年,陈郡人殷某当了临湘县令。当时县里有个鬼,高三丈多,在房屋上爬动,由于体型巨大,脚都垂到地上了。
殷某一进县衙,这鬼就来找麻烦,不是摇屏风就是摆窗户,像个发疯的痴汉一样,而且越闹越厉害,闹到最后殷某都生病了。
殷某的弟弟来探望殷某,看见了那鬼,就很生气,拨出刀来站在鬼身旁和鬼吵架。
鬼就说:“小子,你别不知好歹,告诉你,你要是再敢骂我,我就打破你的嘴!”
殷某的弟弟:“靠!我怕你啊!来啊,打这里,打这里,打这里。”
“找死!”鬼忽然隐了形,随后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殷某的弟弟的嘴果然就挨了鬼一拳,鲜血直流。后来医好后,这嘴也变形了,一直向上歪着,成了残废。
这鬼确实是不好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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