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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事件”(二)——两个“一念之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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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事件”(二)——两个“一念之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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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讲到刚才为止,尼克松总统可没有犯什么错,他自己也是通过看报纸才知道了这么一个消息。但是此后,他就一路在犯错,主要是两个一念之差。

第一个一念之差呢,就是他任用了一班猪一般的队友。那为什么会用这些人渣一样的人呢?其实你想,他作为一个大国的总统,作为有很多个人利益和党派利益的人,他难免就有一些脏活要干。这可不是说他主动地安排脏活,而是他乐观其成。

给大家打一个比方,比如说有一个大明星,跟粉丝见面,那他总得安排几个保镖吧?为啥?因为保镖可以制止粉丝的很多行为啊,去鲁莽地去推推搡搡粉丝。那明星呢,其实是乐观其成这种行为的,如果做得太过分,他才出面道个歉,所以他们是一个合谋关系,双方心里都有默契。

作为共和党的领导人和美国总统的尼克松,他当然也需要这样的人。可是这些人干的事呢,往往就是在法律的边缘,灰色地带,甚至干脆就是不合法的事。那谁能干这种不合法的事呢?当然,这个时候智力因素就不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了,只要是胆大、敢干,就能够进入到尼克松总统的班子的外围,还不是内圈人物。

对,比如说水门事件牵扯到的一个人,叫李迪,就是坐在那个水门大厦对面旅馆里的那个哥们儿。这哥们儿呢,其实经常就提一些匪夷所思的想法,比如说民主党当时在迈阿密搞了一个全国代表大会。这李迪就给出主意,说我们弄一艘船,上面装满了妓女,我保证找来的都是这个行业的精英,然后跟民主党人睡觉,睡觉的时候我们探听他的机密,然后再把睡觉的镜头给拍下来,再威胁他们,我们不就能赢了吗?你想这种烂主意都出得出来,是什么样的烂人呢?

当时共和党负责竞选的人叫米切尔,这个人是尼克松原来的司法部部长,他一听这个当然不靠谱了,但是他还是舍不得把李迪这样的人干掉,给撵出去。为啥?还是有一些脏活要干嘛。比如说到水门大厦去安个窃听器这事,就是他执导的事,这种事也只有李迪这帮人能干得出来,这是第一个一念之差。

“水门事件”(二)——两个“一念之间”的错误

约翰·米切尔

那第二个一念之差呢?就是要遮掩。尼克松总觉得,其实任何人都是这样,总希望安全线离自己越远越好,自己白宫最好不要牵扯到这个事情里面来,自己的核心幕僚最高也不要沾上这些事。包括像米切尔这样的人,他也是能保则保。

为啥会有这样的一个念头呢?因为当时被抓起来的那些人,实在是跟他的圈子离得很远,是很外围的一些人,他觉得很轻松,给一些封口费,让他们去坐几年牢,反正也都是流亡者,都是一帮地痞流氓,过几年再出来,拿一笔钱就完了。

但是你得想啊,你既然要保这个人,那谁来干这个事呢?当然是一个离你更近的人。所以整个尼克松的班子就是这样,一次一次,一层一层地被拖下了水。那这出政治大戏真的是高潮迭起,而且分好多幕,每一幕出场的主人公还都不一样。

第一幕的主人公是一个法官,叫西丽卡,那些到水门大厦安装窃听器的罪犯,就落到他的法庭上了。按说这个西丽卡法官也是一个典型的保守派的共和党人,和尼克松在政治观点上几乎完全一样。但是回到他的法官这个职位,那就六亲不认了,我管你什么党派利益、政治观点,我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和白宫里面的尼克松之间的那些关节和牵扯,要查得水落石出。

但是这个西丽卡法官一到法庭上,就有点泄气,为啥?因为这帮罪犯全部都认罪。要知道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下,判断一帮罪犯到底有罪没罪,那是陪审团的事情。如果罪犯上了法庭就认罪,陪审团就没活干了,他已经认罪了嘛,那法官只剩下一件事情,就是量刑。

所以西丽卡法官原来指望在法庭上激烈地辩论、检察官的问话来追出大量的幕后细节,这个目的就达不到。但是好在他手里有一个量刑的权利,所以他就威胁这帮罪犯,说如果你们到国会调查的时候好好作证,我就按法律规定的底线来判你们的刑。如果态度不好,我就让你们把牢底坐穿,按照法律规定的顶格来判你们的刑。

那你想,任何一个团队都不是铁板一块,更何况这些流氓呢?所以很多人马上就开始私下给法官写信,说你看这个案子我们现在在法庭上啥都不敢说,是因为受到了一些政治压力。现在有好多人都在这个法庭上作伪证,而且这个案子的罪犯远远不止我们这几个。

你看,法官就捞着料了,然后就赶紧向国会反映。你看,这个事情就一点一点地牵扯到尼克松身边的人,因为你们在遮掩嘛,你们遮掩的时候跟这帮罪犯一谈判,这帮罪犯就把你给兜出来;又追那些人,就渐渐地越兜越高,越兜越就越向尼克松的身边去蔓延。

包括当时后任的联邦调查局局长格雷,包括白宫的法律顾问,这个人叫迪恩。本来也没迪恩什么事,虽然迪恩参加了尼克松大量的密谋,要知道这些密谋一旦摊在阳光下,那也是一个罪。什么罪?就是行政去干预司法。你如果作为美国总统,你知法犯法,这是一个特别大的罪过,那迪恩就参与了这一些讨论和一些密谋。

这迪恩本来火还没烧到他,但是他心里发慌,因为他干的就是这一行,他懂法。所以他就私下找了一个律师,如此这般都说了,说你说我咋办?这律师听到半截就炸了,说这么大的事情你还敢在这儿瞒?这么着,我马上去给检察官打电话,你们赶紧谈判,你自己去做污点证人,争取少判几年。

所以迪恩本来是偷偷摸摸找一个人去问个主意,结果一下子把他拉上了谈判桌,那最后当然就全秃噜了嘛,什么情况都跟检察官说了,就是尼克松怎么在私下密谋,找钱去当封口费,去跟自己切割等等,这种行政干预司法的大罪就开始大白于天下。这是第一幕。

那第二幕出场的主人公是谁呢?是一个叫考克斯的独立检察官。这个人其实原来也不是什么独立检察官,他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一个教授,现在被请出来,由国家,就是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司法部,任命了这么一个独立检察官,来负责调查这个案子。

他就听说,那你看,尼克松居然有行政干预司法的这一些行为,那我就要调查。虽然这件事情被捅出来了,但是对方毕竟是美国总统,你总不能无凭无据就给他定罪吧?现在毕竟只有迪恩一个人的一面之词。所以这个时候美国参议院就责成美国司法部,成立了一个独立检察官办公室,来负责调查这件事情。

那你看大戏的第二幕就开始拉开了,登场的这位主人公,也就是独立检察官,这个人叫考克斯。这个人其实只是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个法学院的教授,本来跟这个政治体系没啥关系。他上任之后,仅仅是尽他的独立检察官的本分,就开始约谈白宫的很多工作人员。

那你想,如果你是尼克松,你会怎么想?你肯定很放心嘛,因为这种密谈都是在你和身边人之间完成的,白宫普通的那些清洁工、普通的文书,他们怎么知道内情呢?所以尼克松这时候正好又不巧,他得了肺炎,就住院了,可能也是心情不好。

但是反正他就跟白宫的工作人员讲,说考克斯找你们,有什么说什么,可不准隐瞒。他心里有数,他的真正核心机密不会兜出去。

这考克斯也很尽责,就找这些人谈。谈来谈去,突然发现一件事情,有一个白宫的秘书,就是专门负责整理总统的很多文字,说你平时怎么整理啊?说这不很简单吗?总统有录音。你看这俩字,录音。

怎么会有录音呢?原来,美国总统从罗斯福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习惯,当然是断断续续的,就是平时给自己讲话的时候录个音。为啥?因为他退休之后,准备写回忆录,平时攒点素材。

而尼克松这个人呢,野心又比较大,他要当最好的一任总统,所以他把整个白宫,只要他平时出没的地方,都安装上了录音设施,要把自己在白宫里的一言一行都录好音,将来成立一个大图书馆,自己晚年整理一本巨著。他是带着这样一个野心,干了这么一个事,所以你的所有密谈都在录音里。

这考克斯一听,行啊,不就有这么一个线索吗,你把录音交出来吧。那尼克松你看啊,刚出院,就遇到这么一个消息,万没想到他的工作人员能把他这个天大的秘密给捅出去,那当然不能交嘛。

你想想看,这个时候整个水门事件已经蔓延上来,整个就是一场脱衣舞,对他来讲,已经脱得就剩一个小裤衩了,那当然是捂着,死活不让脱嘛。这录音是坚决不能交,让你交,你不交,咋办呢?只好诉诸于法庭。

于是一场官司接着一场官司,眼看就要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尼克松心里可就有点慌了。抓住最后这点时间,他只好打出了手里的最后一张牌。

什么牌呢?要知道,独立检察官办公室它隶属于美国司法部,而司法部是归总统管的。所以从理论上讲,总统可以命令司法部部长,直接解雇这个独立检察官考克斯。所以当时尼克松的白宫幕僚长叫黑格,这个人后来还出任了美国的国务卿,这个人对尼克松是忠心耿耿。

黑格就跑去跟考克斯去谈判,说这样,给你两条道。第一条呢,我们不交录音带,我们交一个整理过后的书面版本,你看怎么样?这当然了,里面什么证据都不会再有嘛。这是第一条道。第二条道呢?就是你辞职,或者我们把你解雇,你看你要怎么样?敬酒罚酒,你选一样吃。

那考克斯当然不干了,我就要录音带,别的我啥都不要。好吧,那就解雇你。

所以你看,大戏的第三幕又上演了,这一幕的主人公是美国当时的司法部部长,叫理查德森。按说,不就是解雇一个独立检察官吗?又是他任命的,又是总统下令的,我作为总统的下属,这有什么问题呢?

但是理查德森心里还挂记着别的东西,什么东西?就是自己对于美国历史和公众的责任。我作为总统的一条狗干了这个事,没关系,但是我怎么跟千秋万代交代呢?那既然我陷入了这样的纠结,我只有一条路可走,我辞职好不好?你让我解雇他,我自己也不干了。

那这个时候黑格和尼克松就说,说你怎么一点都不顾全大局呢?当时黑格和尼克松都跟他讲,说你看,我们正在为中东问题跟苏联谈判,那个时候还在冷战。说你这个时候把我们挤得一点面子都没有,有什么好处呢?苏联在看我们的笑话。你看,咱们一起为国家好不好?咱们抛弃个人恩怨,咱们国家利益为重好不好?

理查德森说,说我只知道,我现在辞职是为了美国公众的利益,我不管你们那一套,兄弟去也。

这个时候尼克松干了一件特别不地道的事,跟人谈完之后,知道他一定要辞职了,说辞职?哪有那么好的事情?我先解雇你。尼克松后来背地里,恶狠狠地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我一定要在这个家伙屁股上给他踢一脚,他还想回老家,到印第安纳州去竞选那个地方的参议院,门儿都没有。我就告诉公众,他根本就不够格,是我解雇他的。

你看,尼克松这个时候已经不太地道了。但是你不地道没关系啊,司法部的副部长马上就要扶正了,这个人说,什么?你让我去解雇考克斯?我也是正人君子好不好?对不起,我也辞职。

那现在就轮到司法部的第三顺位的继承人,这个人说我也辞职。那前两个人说算了,跟总统没必要扛,我们俩扛成这样已经够可以的了,你就看摊吧,不要搞得这个国家整个的政府或者司法部的这个系统停摆。所以这个第三任的司法部部长,就把这个字给签了,把考克斯给解雇了。

按说这个事到现在就完了呀,尼克松已经大获全胜,所以黑格当时派了一些警察,跑到司法部大楼把部长的办公室也给查封了,独立检察官办公室也给查封了,尼克松觉得我安全了呀。

你从这个道理上讲确实是这样,你国会可以责成司法部搞这么一个独立检察官,可是独立检察官的任命攥在行政系统手里,尼克松可以任意决定他的去留。只要这个人不配合我,不接受我的条件,我就可以把他解雇,请问你这个调查还怎么搞?

打一个比方讲,一个江洋大盗和一个警察对垒,江洋大盗可以决定警察的去留,你说这个案子还怎么往下办?所以到此为止,尼克松觉得稳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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