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显示,僧王死于某捻军小兵之手。该小兵后来携款隐居,酒后称他做了这件事。之后,一堆人抓获此真凶。
某巡抚大人称,如此奇功,在我的领导部署之下,衙役们执行得力。终于成功抓获真凶。应该予以表彰嘉奖。皆大欢喜啊。
我想说的是,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真凶真的定是此人吗?
满清政府的信誉从来不佳。否则就不会有漫山遍野的各种起义了。他们编谎话的功夫是基本的功夫。从李自成到僧格林沁,谁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历史不是小姑娘打扮的问题。历史就是一种可以发明制造的文学作品。比如,史记。谁知道司马迁在鸿门宴的哪个角落坐着写出如此细腻的人物刻画?
这里,我提获一种假说,如果某外地人发财致富后到某地经营,得罪了人,或者可以没交什么费用,比人盯上了,比如,那些衙役,或者衙役的亲属。例如水浒里衙役何清的弟弟那种角色。他们设计陷害这人。然后栽赃证据。有没有这种可能?
应该说,在这么多利益面前,这个动机可能还是成立的。大家零成本。吃掉一个人,几大欢喜。如何不为?其实传销的动机思路应该就是这般如此。只是区别在于,一个进了古书,一个还在严打而已。
所以,鲁迅先生说,翻开古书,一个一个字都在写着,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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