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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第一疑案——改变中国“权力游戏”规则的“少正卯之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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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第一疑案——改变中国“权力游戏”规则的“少正卯之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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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定公十四年,经鲁国各级领导的多次磋商讨论,各级领导一致同意,任命孔丘为鲁国大司寇,代理相国。

大司寇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长,地位仅次于鲁国国君和“三桓”大夫,再加上代相国,位高权重可想而知。

然而,孔子上任的第七天,就不顾鲁国群臣的反对和质疑。以“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大罪状诛杀了他齐名且理念有激烈冲突,在鲁国素有“闻人”之称的少正卯。

史称“少正卯之诛”。

由于少正卯曾与孔子同时“办教育”,并且风头一度盖过孔子,所以从古到今,关于“少正卯之诛”的争论一直不断,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个情况呢?

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是什么,让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动了杀心?

千古第一疑案——改变中国“权力游戏”规则的“少正卯之诛”

“少正卯之诛”的时代背景

根据《孔子世家》的记载,由于孔子在“齐鲁之会”上展现了过人的外交手腕,让齐景公深感佩服。于是就听从臣子的建议,归还了以前侵占的鲁国的几块田地,以示诚意。

齐国是大国强国,鲁国是小国弱国,孔子能够以外交手段获得这样喜人外交胜利,自然是让鲁国君臣欢欣鼓舞,喜大普奔!一时间孔子在鲁国深受大夫群众一致喜爱和衷心拥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孔子升任“大司寇”,出任代相国,走上了人生巅峰。

那么,当时的鲁国的整体形势怎么样呢?

当时的鲁国形势挺坏,不是小坏,是大坏!用孔子的话说就是“礼崩乐坏”!为君不知道恪守底线,为臣的整天捣蛋,家臣们无法无天。

先是鲁国国君被大“三桓”大夫架空,不守君臣之礼,再是“三桓”大夫又被手下的家臣架空,废了主仆之礼。

说的简单粗暴点,就是“三桓”大夫不拿鲁定公当盘菜,公山不狃,公敛阳,公若貌这几个家臣也不拿“三桓”大夫当盆儿汤。大家都不拿自己的上级领导当回事,时不时的还要互相“使绊子”,大家全都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土匪”做派。

而且当时正处于“思想大爆炸”时期,自“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的中央权威江河日下,特别是周桓王讨伐郑庄公失利,反而被郑庄公部将射伤,险些被俘以后,东周王朝周天子的权威基本丧失殆尽,完全失去了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

由于以周天子为代表传统制度的权威尽丧,各诸侯国之间互相征伐不断,当时的贵族为了争权夺势,父子相残,兄弟相诛极为普遍。

由是,那个年代各个诸侯国的思想精英们开始反思“周礼”制度的失败之处,并提出自己对终结乱世开创新时代的思想观点,史称“百家争鸣”时代。

在“百家争鸣”时代,思想极为开放自由,各国精英们各抒己见,各种思想学派如同百花争艳。而孔子则是以“复古守礼”为目标的“儒家”的创始人。

千古第一疑案——改变中国“权力游戏”规则的“少正卯之诛”

少正卯其人

历史上对于少正卯的记载其实不多,因此关于他的思想也没有详细的文献流传下来。

不过大家都普遍认为少正卯宣传的应该是早期的“法家”思想。

其中众多说法里面,搞笑漫画《孔老二罪恶的一生》中说的比较有趣新颖。

《孔老二罪恶的一生》中说,少正卯作为“新兴地主阶级”思想上的代表,常常和“西周奴隶制”的代表孔子“唱对台戏”。他公开嘲讽孔子:有人想抱西周奴隶制的大腿,开历史的倒车,注定要碰的头破血流……

当然,这当个搞笑看还可以,是不能当真的。

但是少正卯和孔子在理念上有冲突,并且在“办私学”的时候唱过“对台戏”,这些倒是存在的。

而且少正卯的思想受欢迎的程度不比孔子差。

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记载:

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

少正卯和孔子唱“教育对台戏”的时候,很多次孔子门下的学生除了彦渊,全都跑到少正卯那儿听课去了。

不知道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只有彦渊一个人跟随的时候,孔子是个什么心情……

但我们至少从这一点能看出来,少正卯这个人还是有些“真材实料”的,至少不是一个“砖家”,不然不可能会有和孔子抗衡的实力。

而且根据典故“拆城记”中的描述,公山不狃咨询少正卯,如何应对孔子“堕城三尺”的提议的时候,少正卯能够明确指出;“三桓”大夫因为被手下家臣架空,才不得不对鲁定公以礼相待。当时的情况是鲁定公受制于“三桓”大夫,“三桓”大夫又受制于公山不狃等人,正是这种互相牵制的微妙平衡,才使得鲁国能够维系当时和平的局面。而孔子提议“堕城三尺”无疑会打破当时的平衡,让当时的鲁国再次面临动乱的危机。

从这一点来看,少正卯是一个不拘泥于成法的是,能够切中要害,看透现实的本质,懂得灵活应变的人。但是这种“随机而动”的行事风格,与孔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思想冲突十分明显而尖锐。

千古第一疑案——改变中国“权力游戏”规则的“少正卯之诛”

“少正卯之诛”的后世影响

作为中国文化史上的“千古第一疑案”,“少正卯之诛”历来争议很大,儒家门徒对此事的反应也各有不同。

从早期的肯定孔子诛少正卯的正当性,到后来的质疑此案是否存在,一直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现今的儒家信徒大多数不愿意承认此案的存在。

有的认为少正卯此人不存在,因为同期文献中对他提及的很少。

有的认为少正卯此人存在,但孔子没有杀他,所谓“暴尸三日”是指让他在太阳底下反省三天。

有的认为少正卯和孔子一样官居大夫,在春秋时期“刑不上大夫”的惯例,孔子没有能力诛杀他。

类似于这样的“证伪”的说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因为以仙人之见,“少正卯之诛”无论是否发生过,它所造成的危害已经成了既定事实,对中国文化发展的流毒之深,也是无法否认的。因为从此案开始,“因言获罪”有了前例可循,为后世“文字狱”兴起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我们来看看孔子指控少正卯的五大罪状;

  • 心达而险:是指少正卯为人通达聪明,却用心不善。
  • 行辟而坚:指责少正卯的言行不合“主流意识”,又不肯改过。
  • 言伪而辩:指责少正卯的思想并非正道,却善于狡辩。
  • 记丑而博:指责少正卯刻意研究“主流意识”的缺陷点,而且还发现了很多。
  • 顺非而泽:指责少正卯传播不合“主流意识”的思想,让它们像黄河泛滥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从这“五大罪状”之中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似是而非,可大可小,没有一个明确客观的标准,全部都是想当然的“诛心之论”。

而且“少正卯之诛”一案里,没有明确的“受害人”,也没有人“首告”,评判标准全在孔子一念之间。

这样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断案方式,给后世留下了极坏的榜样。

后世王朝儒生出身的官员们,一边嘴上喊着“此案不成立”,身体却很诚实的屡屡提出要对“政敌”实行“少正卯之诛”。

此案影响之恶劣,流毒之深远可见一斑。

结语

“少正卯之诛”无论是否发生过,它造成的既定影响已然形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后世王朝的权力斗争中,像孔子一样列举政敌定义模糊的“x大罪状”,几乎成了“标配”。

而且“少正卯之诛”是一个道德代替法律,“人治”社会荒唐可笑的经典案例。

直接提现了当权者说你是,不是也是当权者说你不是,是也不是的“人治”社会的虚伪荒唐的意识形态。

因为孔子所谓的“五大罪状”,在“道家”,“墨家”,“法家”之人看来,放到孔子身上也十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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