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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情教论与“三言”婚恋题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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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情教论与“三言”婚恋题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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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作为晚明时期话本小说的集大成者,他的“三言”在话本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情教是冯梦龙文学创作的核心理念。这种观念主要集中体现在他的《情史类略》中,也渗透在“三言”之中。本文通过分析情教论和其在“三言”婚恋题材的体现,试图立足哲学层面,阐释这种思想在当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冯梦龙的情教论不仅是他的文学创作观,也是一种世界观。这种观念主要集中体现在他的《情史类略》中,也渗透在他所收集、编辑、创作的拟话本——“三言”之中。本文通过分析情教论和其在“三言”婚恋题材的体现,立足哲学层面,阐释这种思想在当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从而为读者了解晚明时期的文学风尚提供一个窗口。

一、情教的特点

(一)情教的本体性

傅承州认为,“冯梦龙‘立情教’,就是要创立一种与佛教、道教一样的宗教。”[1]不可否认,情教的确有一种宗教的成分融入里面,但其思想首先是一种世界观。冯梦龙在《情史类略》中指出:

“天地若无情,不生一切物。一切物无情,不能环相生。生生而不灭,由情不灭故。……有情疏者亲,无情亲者疏,无情与有情,相去不可量。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愿得有情人,一齐来演法。”

冯梦龙认为,情是世界的本源,是世界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万事万物由情构成,万物因为情而生生不息。这虽然含有唯心主义的成分,但是他却把情这一理念提到了对世界本质认知的高度。这在明代以理统治人们思想的时代,确实是一种振世之音。他的文学理论、文学创作即是在这种观念的引领下开展的。

情的内涵是极其抽象的,那么冯梦龙是如何找到立足点,使得情能够变得具体形象的?冯梦龙是从“六经”经典出发,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有《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岂以情始于男女……”既然“六经”在整个社会中占有不可撼动的地位,从男女开始,那么情教由男女之情生发,自然也不会受到统治集团猛烈抨击。这样他的情教论就有了坚实的理论根基。当然,他提出的情教与“六经”之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两者不能混淆,否则就失去了冯梦龙思想上的创新性和突破性。正如宋克夫指出:“冯梦龙提出道德修养正是基于对情的因势利导。没有‘情’,也就谈不上纲常和秩序,社会就将失去一切行为规范而处于混乱之中。”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冯梦龙情的发展脉络,他从男女之情出发到家庭人伦,继续向外拓展,编织成一个情组织网络。这样,情的内涵就逐渐丰富起来,由单纯的男女之情衍生出整个社会伦理以及宇宙世界。因此,他的一部《情史类略》是“情的法典”。他在“三言”中,塑造了众多的爱情男女,婚恋主题也成为“三言”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情教的教化性

冯梦龙树立的情教世界观,一个重要的用途是用情来教化百姓。他试图把情教提高到与传统儒家经典同样的高度,从而起到教化育民的作用。在《情史序》中,他强调:

“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于是乎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虽事专男女,未尽雅驯,而曲终之奏,要归于正。善读者可以广情,不善读者亦不至于导欲。”

冯梦龙情教论与“三言”婚恋题材研究

在这段话中,冯梦龙鲜明地表明了要用情来矫正当时的浇薄世风。无论是谁,当看到他的作品时,都能够变无情为有情,变私情为公情,最终形成一个“有情”天下。这种推广情教的途径是由内而外,由小变大,由男女到家庭再到国家。与当时统治者统治人们思想、行为的手段的强制性、被迫性截然相反,冯梦龙更多地采取依靠唤醒个人的意识,最终达到整个人类道德的觉醒,这种观念与他在“三言”中的创作意图殊途同归。《警世通言·序》十分鲜明地表明了冯梦龙的态度。

“《六经》《语》《孟》,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于是乎村妇稚子、里妇估儿,以甲是乙非为喜怒,以前因后果为劝惩,以道听途说为学问,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推此说孝而孝,说忠而忠,说节义而节义,触性性通,导情情出。”

冯梦龙主张通过通俗文学向愚夫愚妇、村野农夫进行道德教化,发挥通俗文学的力量,把通俗文学这种文学样式提高到了和儒家经典同样的高度。嘉靖年以后,通俗小说的刊刻印发在读者群中受到了强烈的反响,冯梦龙继续发力,充分发挥通俗小说的长处,扩大其影响力。

冯梦龙认为,通俗文学能够很好地发挥其启迪百姓、教化风俗、规范道德的作用。如果我们把通俗文学看作是一种艺术形式,那么冯梦龙的情教就是通俗文学的主体内容,二者相辅相成。基于这样的目的,他所倡导的情教论,面向的读者群是社会基层民众,他们具有学识水平不高、喜奇好猎的特点,而冯梦龙的作品在题材上大都是反映市民阶层生活,贴近普通民众的,二者在手段、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冯梦龙情教论与“三言”婚恋题材研究

(三)情教的自然性

冯梦龙的情的内涵是丰富的。由男女之爱情逐渐扩展到世界生灵万物。他总结出一切万物都来源于情。但是,冯梦龙的情与“六经”所讲的情是有很大区别的。罗宗强认为“六经于情,是约之以礼;而梦龙要导的情,是本性之真情”[5]。

情是发自人心中的一种无意识。情不仅是自然的,而且是无所不在,遍布在整个自然界中,万物都有情。情是无影无形的,它可以幻化成任何事物,随着自然界的变化而变化。而且情还具有穿越生死的力量,能打破生死的界限,这又与汤显祖的“至情观”一脉相承。冯梦龙在《情史类略·白女》中提出:

“人,生死于情者也;情,不生死于人者也。人生,而情能死之;人死,而情又能生之。……夫男女一念之情,而犹耿耿不磨若此,况凝精翕神,经营宇宙之魂玮者乎!

情是世界的本源,它不会因为某物的灭亡而消失,它永久存活于这个世上。情既然是万物的根源,是生灵的主宰,而人之情也是不可磨灭的天地生灵之物,那么就不能用客观存在的“天理”对人之情进行约束。理学把理和欲对立起来,利用外在的理实现社会统治,压制甚至摒弃人们内心的欲,实现所谓的社会伦理道德。这并不符合人的本性,长此以往,只会造成人性的扭曲和变质。而情就不同,它是在尊重人的自然情感基础上,适应人之情并对其进行引导。冯梦龙非常明确地指出了理学引导下的道德规范的不足。

冯梦龙以为,情是判断人们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标准,只要是以自然为纽带或者是真情,都是值得肯定和赞赏的。所以他在《情史类略》中收集了各种类型的情,例如“情贞”“情缘”“情仇”“情侠”等。但是,实际上,他所提倡的情仍然处在封建礼教的框架内,比如“女性守贞”“一夫多妻”等一些内容,按照现代家庭观来看,具有一定落后性。这与冯梦龙的身世、当时的社会思潮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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