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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一宗文字狱“明史案”,到底有多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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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一宗文字狱“明史案”,到底有多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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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庄廷鑨明史案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顺治年间,浙江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左丘明撰写一部史书,以瞽史自居。

他购买了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邀集江南文人名流吴炎、潘柽章、张庄、茅元铭等十六人参与编撰,增删修饰,称为《明史辑略》。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称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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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凡一百余卷,该书邀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书成之后,庄廷鑨病亡,其父庄允城将《明史》刊刻出版,于顺治十七年冬开始发售。

清朝第一宗文字狱“明史案”,到底有多残酷?

革职知县吴之荣,以“造写逆书,诋毁大清”为名,向庄允城勒索未果,便进京击鼓告发,意图邀功官复原职。鳌拜等顾命大臣派刑部侍郎到杭州调查严办此案,大肆搜捕与《明史》相关人员。于是,编著者,校阅者,作序者、卖书者、买书、卖书、藏书者甚至刻书送书印书的人都遭到株连。前后共逮捕了二千余人。

康熙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即公元1663年,朝廷下旨,以谋反大逆案判决。那么,这次最大的文字狱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呢?

目今有三种说法:

其一:七十人

参加校阅的吴炎、潘柽章是顾炎武的好友,他两个罹难后,顾炎武痛心疾首,写下了《书吴潘二子事》一文,记述了明史案的经过大略,并且写道“所杀七十余人”。其后,全祖望在《鲒琦亭集.江浙二大狱记》中,亦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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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二百二十一人

当时的野史笔记记载也颇多,虽然事实基本相符,但株连人名,细节往往有混淆,因此记载出入很大,其中二百二十一人之说流传较广。例如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一就记载“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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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不下千人

《明史辑略》一书校阅者列名字的有十八人,但是杭州陆圻,查继佐、范襄三人案发前曾向浙江学政申明与此书无关,得以幸免。陆圻出狱以后,即削发为僧,,其女后来撰文记述父亲的经历,写道“所诛不下千人”。

几种说法,差别如此巨大,究竟孰是孰非,至今还存在很多争议。清代节庵曾辑录有关明史案的各种资料,编成一部《庄氏史案本末》,其中记载了有名字可稽考的死者,计五十七人,与第一说相近。

但是,明史案受株连冤死的亡魂应该绝不止此。编著者、作序者以及十四名参阅者凌迟处死,按照清律例,他们要被株连九族,其祖父、父、子、孙、兄弟以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满十六岁者均应斩首,试想这是如何一个巨大的数字啊!而且“大凡看书、买书、藏书者甚至“订书刻书送版者,一应俱斩”,又该牵连多少无辜的冤魂!

虽然准确的数字已经无从考订,今天重读历史,这刀光血影的一幕仍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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