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1日上海《辛报》刊登了一则“独家新闻”,标题是《姜公美今日枪决》。
姜公美是抗战胜利后在上海显赫一时、红得发紫的人物,时任国民党上海宪兵队队长,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他来沪早,下手快,以“接收大员”的身份接收了不少产业,还伺机大肆贪污、侵吞了大量不义之财,以致与不少大员结怨,后因分赃不均,遭人告发,被淞沪警备司令部逮捕。
当时姜公美贪污案由陆军总部高参李申之担任审判长。1946年2月10日,李申之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公然宣布姜公美无罪,听众哗然。但过了几天,国民党上海市市长兼淞沪警备司令召开记者招待会发表讲话,声称姜公美巨贪案的主审机关应是淞沪警备司令部,目前审判尚未结束,李申之擅自判决不当,将报请蒋委员长审核。
就在姜公美命运难测、凶吉未定之际,《辛报》突然报道《姜公美今日枪决》,使不少善良的读者奔走相告,拍手称快,有的还特意放鞭炮“送瘟神”。这当然使国民党上海当局处境十分尴尬。
此则假新闻虽是愚人节的杰作,但10月15日淞沪警备司令部贴出了“关于对大贪污犯姜公美执行枪决”的布告,姜公美果真被执行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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