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到凌迟、车裂等刑罚,可能各位第一反应就是残忍、惨不忍睹。但是说到“弹琵琶”之刑,则是冠以美名的酷刑,其痛苦程度和残忍手段,完全不亚于史上任何一种酷刑。
我觉得“弹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首,据说“弹琵琶”之刑始创于明朝,是锦衣卫和东厂等特务组织用于言行逼供的一种手段,由于该刑罚过于残忍,史书记录也过于隐晦,但行刑的大致过程如下:
将犯人的上衣除去,用锋利的匕首,在犯人的肋骨上来回的划,宛如弹琵琶一样,由此得名!
可以说,经历过该刑罚的任何犯人,都无法承受该刑罚之痛,行刑完毕以后,犯人血肉模糊,痛苦不堪,但不至于断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种绝望的心情,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别说审讯逼供了,一场刑罚下来,任何罪过都会乖乖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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