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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按律当凌迟处死,但明武宗还是不解恨,想出了一个更绝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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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按律当凌迟处死,但明武宗还是不解恨,想出了一个更绝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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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专制时代,民众造反是帝王最不能容忍的,国家律法将其定为“大逆”、“谋逆”,只要摊上这样的罪名,诛九族凌迟处死是跑不掉的。我们知道,凌迟应该是古代最残酷的刑法了,没有任何酷刑能与之相比。但凡事都有例外,明正德年间,就有一个倒霉蛋摊上大事了。

造反按律当凌迟处死,但明武宗还是不解恨,想出了一个更绝的办法

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宦官刘瑾伏诛,朝野内外沉浸在一片叫好声中。可就在这个时候,霸州文安人刘六(名刘宠,行六)、刘七(名刘宸,行七)联合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尽管起初的时候规模并不大,但腐败的朝廷军队不堪一击,起义军很快就横扫南、北直隶、山东、河南、湖广诸省,搞得京师几次被迫戒严。

眼看起义军规模越来越大,明政府感到事态严重,若不尽早剿灭将威胁明王朝的统治。更严重的是,起义军壮大以后,兵分两路:一路由刘六、刘七、齐彦名率领;一路由杨虎、赵鐩、刘惠、邢老虎率领。刘六所部于次年秋自河北进入山东,攻破了山东十个城镇。后突破明军堵截,再入河北。

在明军的围攻之下,刘六所部后来在黄州兵败,刘六被迫自杀。刘七、齐彦名继续领余部作战,直趋南直隶,但最终在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大败于狼山,刘七中箭身亡,齐彦名战死,数百名义军全部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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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虎率领的另一支义军颇有特点,规模也较大。其中,赵鐩是文安县儒生,人称“赵疯子”,不但勇猛善战,而且极富文才。正德六年(1511年)九月,这支义军由河北攻入山东,过泰安时,赵鐩还题诗一首,表现了义军的大无畏气概。诗云:

得罪男儿愁满腹,胸中豪气虹霓吐。

满怀血泪洒雕鞍,几回魂梦归乡土。

贻累父母囹圉中,连坐妻子钓台苦。

平欺敌将虎擒羊,纵横六合谁敢捕。

惟愿君恩深似海,释我宁家万事足。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义军们只是恨那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而并不反对荒唐透顶的武宗,或许这就是义军的最大弱点,之后的事实表明,他们的失败是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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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杨虎率众突破明军包围,南进徐州,再渡黄河故道。但杨虎在渡河时被官军追击,翻船而淹死。从此,众推刘惠为首,号称“奉天征讨大元帅”;赵鐩为副,改名赵怀忠,号称副元帅。义军分为二十八营,以应二十八星宿,各树金旗一对,上书“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混沌之天”。

当时,明官府想招安这支声势浩大的义军,赵鐩便乞恩辩明本,内写道:“近年群奸在朝,舞弄神器,浊乱海内,诛斩谏臣,屏斥元老,未有不亡其国者。乞皇上澡雪精神,独断于中,枭群奸之首以谢天下,斩臣之首以谢群奸!”赵鐩再次表示忠于朝廷和皇帝,但明确拒绝招抚。

正德七年后,刘惠、赵鐩率领号称十三万的军队,转攻襄樊、随州等地。在泌阳县,赵鐩率兵火烧了奸相焦芳的豪华住宅,尽发其家所藏窖金,并掘其祖坟,将其遗骨与牛马骨杂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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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芳是天下痛恨的奸臣,赵鐩欲得而斩之。但焦芳父子预先潜逃,赵鐩便将其衣冠挂在庭树上,拔剑斩其首处,并说:“吾为天子诛此贼。”是年五月,义军兵败于应山县,赵鐩削发为僧,想待机再起。但不久,被官军抓获,与其他被捕义军首领及亲属押解进京。

正德七年十月二十日,武宗指令三法司、锦衣卫等机构,会同公卿大臣对赵鐩进行审讯。刑讯后,三法司对赵鐩等二十三人均以谋反律,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决不待时。其祖父、父子、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叔父兄之子,不限籍贯之异同,皆斩。其十五岁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均给功臣之家为奴,财产没官。

已经死去的刘六、刘七、齐彦名、杨虎、刘惠等人,均连坐家属并没收家产,已打捞并送至京城的刘七等人首级均悬挂于街市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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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上面这个判法已经十分严酷了,也很符合大明律法中的规定。但武宗仍觉得不解气,他下令将赵鐩等为首的六人处死后,再剥下人皮。法司极力反对,认为这种做法在太祖祖训中,例有明禁。武宗坚决不听劝阻,终将赵鐩等六人的尸皮剥下,不久又令人做成鞍镫,装配在马上,而且还每每骑这匹马巡幸,可谓人性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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