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正安县杨安镇的一个陈氏宗族,为了配合修建播州大道,决定对自己宗族的一处祖坟进行搬迁,他们的祖坟内埋葬的是从外地迁居至此的,第三世祖陈学诗及妻合葬墓。
陈氏的后人们在进行了一番隆重的祭奠仪式之后,就打开了坟墓,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打开的墓内发现了很多的陪葬品,其间包含陶器、银发簪、银耳勺等文物,经清点后共s | A B s有39件。
另外里面还发现了一些残缺不全的铁锅,其实这些铁锅正是这个t M ^ C J宗族前史的重要物证。
因为= c W u v ~ L G在当年,陈氏祖上的兄弟们在成家后到各地营生,就将一口铁锅打烂,让出去的兄弟们每人拿一片,以作为让后人M ] [ X s ? – X相见的信物。
正安县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得知音讯后,找到陈氏宗族成员,对这些文物做了判定,经判定,这些文物属于明代末到清初期这段时刻,文物等级不^ z A ~ W S u算太高,但是这些文物对研讨正安县地方的前史和文化有着特别的研讨价值。
随后国家. . e文物工作人员动员陈氏宗族上交这些陪葬文物,陈氏宗族的^ F m B #人员听到这个音讯,纷纷发表不同观点,有人以为这是宗族文物,理应由宗族内部处理,宗族能够出售} B ) X也能够分了各自收藏。
也有人以为上交国家比较安全,并且更能发挥这+ 8 c A h些文物的价值,终究还是上交国家的意见占了上风,所以陈氏宗族将文物全部上交给了国家。
国家有关部门在收 ] D T j N } 6到这些文物后,准备对陈氏宗族这种崇高行为进行表彰和鼓舞,各位网友w v [ M z h,假如你是陈氏宗族的一员,你会赞同上交国家保存和研讨这些宗族文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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