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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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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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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关于武则天使用的残酷刑罚,是一个叫做人彘的刑罚。这个刑罚的发明人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在刘邦死后,吕雉用这个刑罚来对付戚夫人。而武则天则经过改进之后,把这个刑罚发扬光大,创造出了可怕的醉骨之刑。让受刑者生不如死,具体方法是:在“人彘”的基础上,在瓮里再倒上酒,让酒从伤口渗入骨头# % 1 { P,名曰“骨醉”。这一改良的残忍之处在于,初期酒使得伤口产生难忍的剧痛,继而产生麻醉,同时酒又能消毒,让受刑者延长生命。很难想象受刑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怎样的绝望与无助,但相信几百年后吊死在煤山的那个皇帝砍杀自己孩子x / u | [的话可以得到注解:“愿生生世世无生帝王家”!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X . l 0 O { P :旧唐书》中对骨醉之刑是的记载是;武后知之,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瓮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

4 B S # 3 ^单来说就是先是将人用杀威棒打到皮开肉绽,然后去掉受刑人的手脚,做成“人棍”,最后把受刑人投入酒缸之内。试想一个弱女子,被打的几乎成了肉泥,不救治,又砍断四肢,然后泡在水里流血,能活多久?而且极度的痛苦可能会导致昏厥,或者心脏负荷不了而死亡。但是回归现实武则天这个更是不可能。应该打一百杖就死了,如果没死,砍断手足之后放入酒坛子肯定很快就死了。三天之说绝对是史官因为厌恶武则天而瞎写的。而且一百杖是否真的存在都不t } C S { ?可信。关于武则天的正史记载是离的越久远写的越可怕。强U c C %烈感m ` – U y 5 L =觉所谓骨醉之刑,是后人史官根据吕后这个故事给编造的。其实可以翻阅了一下中外酷刑史,凌迟和剥皮这种酷刑倒是听说有三天不死的,但是凌迟并不是每个都是3000刀,历史上真的到达3000刀的其实挺少的,一般的其实只有两三百刀,一天完成而已。真达到3000刀持续3天的都上史书了,是很少见的个例。剥皮这种只有耳闻,没有详细记载,所以详细情况不清楚。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在如今看来,古代刑罚实在令人毛骨悚然,难以接2 E b Q ` W g受,但是,在那个时期或许就是统治者维护政权,发展国家的必要举措_ j ; { r n m 6 b,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浓缩比如:

  • 秦:笞、杖即用竹板拷打犯人脊背或臀部,株连即一人有罪牵连与其有关系的人,秦朝采取重刑主义E P,这也是其灭亡的一大原因。
  • 汉:开始减轻刑期,废除部分刑罚,这是一次刑制的重大改革。
  • 魏晋南北朝:废除宫刑,规定鞭刑= 2 j i ) s与杖刑,连坐范围缩小。
  • 隋:删除了很多残酷的刑罚内容,确立了封建五刑。
  • 唐:刑罚变轻,死刑、流刑大大减少,而且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之巅峰。
  • 宋:刺配刑9 u } c [ w f即刺面,杖击且流放,凌迟即千刀万剐。
  • 元:逐v T : & { Q _ Z 2渐向汉代五刑过渡,保留了许多肉刑如截手断舌。
  • 明清:刑法更加残酷,并大量复活肉刑,有剥皮实草、灭十族、戮尸等。

鲁迅在文章中写过:中国人是最能研讨人体,顺从其美而用之的公民。脖子最细,创造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创造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丧命,就创造了打屁股……。腰斩的创造能够看. u , ] X M R z出古人现已能从心灵上驾驭罪犯,统治者运用腰! y | 5斩的酷刑,就是要切断反叛者的脊梁,教化出听话、顺从的Z N n * L p顺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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