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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力量与王权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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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力量与王权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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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王畿是西周国家的政治核心,受周王室的直接行政支配。渭河谷地中散布着多个王室中心,周人的管理正是从这些行政中枢开始,沿着渭河的支流延伸到乡村地区中去。从金文中来看,在地方管理上可能有两种情形:里和邦,分别由里君和邦君负责。东部中心洛邑周围的一小片区域内可能也存在着由王室控制的相似的行政管理结构。王室绝大部分收入都来自这些地区,王室的日常花费以及军费支出都要依赖它们。不过渭河谷地同时也是众多贵族家族的所在地,他们在王室中心拥有居宅,但同时居住在那些遍布于渭河平原上的宗族地产之上。贵族的地产与周王专门派人管理的王室财产相互毗邻或交织在一起。王室财产与贵族财产之间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两类财产所有权之间的转换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预想中的。

贵族力量与王权的对抗

西周政府的成员由众多的贵族组成。传统上认为,西周时期实行的是官职世袭制,但我最近研究发现,尽管进入政府服务的机会可能只限于贵族阶层,官员的选择却是相当灵活的,这使得一些官僚性因素可以在西周政府机体内得以充分发展。不过,这些官员并不从中央政府领取薪水,那些来自王畿的收入大部分用在了王家和军队的花费上,他们只能依靠自己或先辈从周王处领受到的地产来维持生计。西周中晚期的“册命金文”显示,周王对官员的册命常常有赏赐相伴随,但这样的赏赐并不构成他们的薪水,因为它们并不以官员效力王室的时间长短或者工作分量的大小为转移。过去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其中的一些赏赐物其实是官员们供职期间所需的配备,最后还应重新归还王室。在周王赏赐官员的项目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是地产,它们似乎是随周王的喜好而被随意赐赠的。与此相应,西周国家似乎尚未形成一种能够将东部的地方封国也包括进来的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故而制度化的薪俸其实并没有基础。虽然诸侯偶尔也会向周王朝贡,但至少在西周的大部分时间内,我们尚无证据说明王室已经对渭河谷地的贵族宗族或东部地区的封国实行了固定税制。

贵族力量与王权的对抗

由此看来,西周政府的运作实际上是以“恩惠换忠诚”原则为基础的,而地产为周王和贵族官员之间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经济纽带。由于缺乏系统性税制的证据,并且还由于这类作为“王室恩惠”的土地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给接受者带来的经济效益,我们便可以合理地认为,当一片地产从王室所有转为一个贵族家庭所有时,对周王而言,这片地产便从此丧失了生产力。马克思主义学者曾长期讨论所谓的“井田制”,一种被战国时期哲学家们追溯到西周时期的劳力地租方式。即便这种制度确曾存在过,它的功能也仅仅是规范地主与农民,而非地主与周王室之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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