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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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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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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科举制选拔人才的优势得到真正显示,出现了中国科举史上人才的高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宋廷不仅扩大录取名额,还通过改革科举考试等方式,使得社会各个阶层的知识分子,都可以不受家庭地位、父祖官爵的影响,在考场上凭借学识取得官位: e a O p m ) h e

而这些影响深远的改革,居然起源于一起击鼓鸣冤的官场舞弊案……

落地举子,击鼓鸣冤

从魏晋南北朝起,朝堂外都设有一面鼓,有冤屈者可击鼓面圣,获得公正裁决,称为“登闻鼓”。北宋时,登闻鼓设于宣德门外,被J V X视为通向正义之路的绿色q q (通道。无论达官贵人,亦或乡野百| $ R S )姓,只要你是大宋子民,均有权敲击登闻鼓。不是军国大事,也可以登} X 3 v n U J上朝堂。

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影视作品中的闻登鼓s 3 N @ d O

973年春,徐士廉在刚刚结束的会c ^ b g试中名落孙山,遂在朝堂外击鼓喊冤,控告主H C v ] 6 = 3考官李昉“用, K V k情取舍”,要n @ O求复试,以求公道。

巧的是,赵匡胤按照惯例会见当年新中进士时,确实“发现”两人“材质最陋、对问失次”。他们在面对赵匡胤的问话时,答非所问,应对失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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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简单的调查,赵匡胤决定重新考试。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一起在殿前进行复试,皇帝亲自主持。重试的结] 3 } ~ [ F J果是又有T K |127人及第,原录取中有10人落选。U h P q f 8 ~ !) r [ I榜之后,朝野大哗。主考$ : 9官李昉主持考试不公撤掉翰林学士的职务,降为太常少卿。

“徐士廉状告李昉”是在废除“公荐”制度的背景下发生的,由此可见此时宋代的科举制度尚不完善。在宋代“重文轻武”的时代背景下, 为了更好服务于文官制度,加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科举制度的改r / N革势在必行。整个宋代,包括南宋在内,均为科举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简单的来说,h m ) 0改革措施可以g % + 5 l J H b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维护下层人士的权益,是一种直接针对上层权贵设立的制度,以避免上层权贵之间互相勾结、抱团,形成% J 7 ^ C @ /难以根除的世家大族;第二类:通过对以往制度的延续和创新,尽可能的保证应试人员的成绩的公平、公正。

第一类:维护下层人士权益,抑制权贵子弟

1、殿试制度确立

上文中提到的“徐士廉状告李昉”就是一场因为殿试引发的“血案”。史书记载最早的A B @ ) v R Q O殿试出现在武则天时期,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亲临洛城殿策问贡士,数日而毕。但是与宋代不同,此次“殿试”仅b l I $ 7是武则天临时代行主考官之职,相当于省试,而不是在省试之后由皇帝主持的殿试。

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宋太祖既要贯彻文臣治国的原则,又要保障高度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权稳固,就必须将选取人才的权力仅仅的抓在自己手里!虽然此时“公荐”之制已经废除,但难免主考官营私舞弊、取舍不公,尤其是新进士容B Y )易和贡举官结成座主、门生关系。

“徐士廉状告李昉”此时就像是H E : :雪中送炭,以此由头的重考,V 3 q { w T 1 E N重要的成果就是让宋太祖将殿试成为科举考试之定式,把对文官的选拔权牢牢地掌握到自己手中,从此御试进士全都成了“天子门生”,既扩大了进士入选V S N x x .人数,又拉拢了更多文人为新– / m , L . F政权效力,使“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之弊得到根除,从而成功地[ ) l b 1将人才选拔权抓在手中。

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太宗雍熙二年(985),废除及0 B Y U第进士列名放榜于尚书省之制,规定考试合格者,在殿前由皇帝亲自召见并唱名赐及第。此后宋代皇帝除在服丧等特殊情况下偶尔罢殿试以外,始终坚持了这一制度。

2、废除“公荐”与“公卷”制度

宋初沿2 h i % ~ V 4 x ^用唐制,仍实行纳“公卷”及公荐法。公荐指的是y ^ O | I考官在考试时允许京要大臣举荐人员;公卷指的是考生可将平生所写4 M 诗赋文章先送礼部,以作为考试选拔时参考。这本都是从多方面考核投考人员的一种方法,初衷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机制的约束,造成成了互相请托,贿赂成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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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廷在认识到这种弊端以后,于太祖建隆三年(926年)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纳“公卷”之法直到真宗朝尚未废止,但是随着科举制度其他条例2 H M _ d 4如糊名、誊录法的实行,录取p ~ e ? L , e m A儿几乎全凭科场试卷,纳“公卷”已名存实亡。因此,仁宗庆历元年(1041)八月,最终“罢天下举人纳公卷”。至此,科举制度完全排除了荐举制遗风的影响,而已考试成绩决d ] D J J O Z Q定去6 Y q 6 f h留。

3、推广“别头试”,抑制权贵子弟

“别头试”又称“别试”,即为主考官的应举亲属别置考场,另派考官考试的制度,C M A m l V 以限制主考官徇私情。别头制在唐代省试时偶尔行之,并未形成定制。宋太宗雍熙二年,令礼部省试官亲戚移试别处,这是宋代别头试之始。真宗咸平元年(998),国子监、开封府发解试开始实行别头试Z C n ` s Q +仁宗景祐四年(1037)以| q ] * b 3 S后,各州发解试、南宋时的类省试等,都推行了别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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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头试从最初只有考评官的亲属参加,后来,诸州发解试时,地方长官的亲属,婚姻之家及门客,皆须赴别1 4 6 % 0 d试。

除此之外,赵匡胤还有意抑制世家高门子弟,并且对官二代们的科举之路加设门槛。开宝元年(968)三月,贡举官擢进士合格者10人,翰林学士陶谷的儿子陶邴名列第六。太祖说:“闻谷不能训子,邴安得等第?o Y T y {7 7 ? G命中书覆试,而邴复登第。”简单来说就是– C,赵匡胤不相信陶家三公子的成绩,认为是掺了水分的。于是下令重新y 5 Z G C U C考试,还好陶家公子也没有掉链子,再次合格,终于被录取了。即便如此,诏令仍规定:“自今举人凡关食禄之家,委礼部具析以闻,当今覆试。”此后,复试高级官员子弟,遂成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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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时期,上文提到的李昉之_ 3 a D子参加科举,名列上等,殿试时太宗以“势家不宜与孤寒竞进”为理由,从名单中拿掉了他的名字,把机会让给了寒门子弟,以示奖B ] 4 _拔寒俊之意。

第二类:尽可能的保证应试人员的成绩的公平、公正。

不同于第一类过于针j I 5对权贵之子的科举政策,第二类科举制度更加注重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中有一些还有现代高考的影子。

1、“锁院”制度

为了防止k $ M c P考官权L F G ^利过大,宋廷采U 3 , t Z取临时派遣,不设固定的贡举官,而是在每榜考试前由皇帝临时选派官员主持,并且年年轮换等方法,并明确规定其职权范围。对违法越权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宋廷还定令对考官实行互相监督:主考官外,再设副主考官若干人,并设置监门、点检等官,以监督考场的舞弊行为,阅卷时,有设置初考官、复考官、评定官等专职考官。这些人各司其职,相互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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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主考官泄题,宋代9 9 Y X %还实行“锁院”制度,即贡举官一旦授命,就必须锁居贡院,不得与外人接触,甚至连家人亦不得见,以免亲故嘱托,用情取舍。锁院时间依考选时间的长短而定,有时甚至长达50天。这极大的防止了考官滥用权力、招揽门徒党羽、威胁中央集的陈弊。

2、糊名”与“誊录”制

以上逐项改革措施对于限制主考官的权力,减少公卿大臣对取士过程的干有一定意d T Q ] D义。但还是仅限于形式上的限制,避免u Y t F @不了他们判卷时进行舞弊活动。“糊名”与“誊录”的推行有助于消除此弊,从根本上贯彻“公共竞争”的原则,使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有平等地展示才学、进入政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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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小抄的内衣

所谓“糊名”t @ | – Y !,也称弥封或封弥:即在考0 0 [ Ue x . h ~ %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V v d Z D ` 6 f C试卷 t I Y 6上的姓名、籍贯等部Z B } p ;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即现今所行的密封卷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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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名

它起源于唐E E w r代制举中,武则天时,一度行于拴试,宋太宗淳化三年(992)三月,殿试进H W . D f _ i 2 C士,“始令糊名考校”,这是宋代糊名制创立之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w U [ s S(1008),礼部省试开始推行糊名法。

糊名制实施后,考宫无法知道考生的籍7 m C Q r贯、世家和姓名,从而有助于杜绝徇私之弊。但是,如果考官认识考生的笔记,仍有作弊机会。

真宗时,考官陈桡咨即曾于与大臣刘师道的弟o { $ K ^ $弟刘几道相约,让几道在试卷上做记号,以便给以照顾。

为了革除认识字迹之弊,真宗朝逐步确立了推广誊录法。“誊录”即在考生交完试卷后,朝廷雇请一批抄写书手将考卷重新誊录一遍,再交考官,其用意在于进一步杜绝“g 7 ` n I H h ?弥封”措施的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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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大# z B中祥符八+ V , 3 n年(公元1015年),朝廷专设誊录院

景德二年(1005)五月,为了抚慰受宋辽战争惊扰的河北人士,诏令专为河北举人开科场。令两制、尚书丞郎等30人,“分处殿东西阂覆考之”,以求“尽公平”。“别录本”复考校,开誊录法之先河。

这种先糊名,再誊写的考校等第的判定制度已具备了誊录法的基本特征。

大中祥符八年,“始置誊录院”,在礼部省试时正式推广誊录法。仁宗景祐四年(1037)六月,“诏开封府、国子监及别头试,自今封弥、誊录如礼部。”从此,从发解试、省试D d B b P q : V到殿试,都实行了誊录法。

一场科举舞弊案带来的大宋“高考”改革

宋代科举改革通过废除“公荐”,避免了五代和唐朝以来任人唯亲,世家大族抱团出现的情况;确立“殿试”将选贤举能的权力转移会皇帝之手,朝堂官吏皆为“天子门生”;开创“别头制”,安排权贵子弟0 ( , – Y复试,尽量平衡了权贵之子和寒门之子之间的差距,吸引并留住人才。而糊名、誊录、锁院等考试方式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广泛使用,可见其价值及影响。

宋代科举改革基本排除了权贵对于科举取士的干s . U O N 8 J ` H预,并使考官无法因为个人恩怨好恶任意取舍,从而为各阶层人士“平等竞争”提供了重要L @ . D 9 – d R ]保障,同时也是科举制度更加完善,进而推动宋代文官制度的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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